问题:所谓“内卷式”竞争,常见表现是以低价换市场、以补贴抢流量、以同质化拼规模,甚至通过虚假交易、刷评炒信、商业诋毁等方式营造“优势”。这类做法短期内似乎能带来销量和热度,但会扭曲价格信号,挤压研发与服务投入,导致“劣币驱逐良币”。其结果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削弱企业的长期竞争力,拖慢产业链向高端升级的步伐。近一段时期,部分领域“全网最低价”“补贴大战”反复上演,一些平台借助规则优势将成本向平台内经营者转嫁,社会各界对规范竞争秩序、修复市场预期的呼声不断升高。 原因:从外部环境看,部分行业处于需求波动与产能集中释放阶段,企业为守住份额更容易采取“以价换量”的短期策略;从内部机制看,平台经济提升了交易效率,也带来规则不透明、算法驱动流量竞争、成本外溢等新的治理难题;从制度供给看,面对新业态、新模式,传统监管工具行为认定、证据规则、责任边界各上仍需完善。同时,市场退出不畅也助推低效竞争,一些缺乏持续经营能力的主体长期“滞留”,虚占要素资源,影响市场出清与优胜劣汰。 影响:低水平价格战会引发多重连锁反应——一是资源错配加剧,资金、人力被迫向短期促销倾斜;二是质量安全风险上升,企业在成本压力下可能压缩原材料、工艺和售后服务;三是产业升级受阻,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升级缺乏稳定投入;四是竞争生态恶化,守法合规经营者被迫“跟降”或退出,形成恶性循环。对平台领域而言,若强制低价、虚假交易等行为蔓延,将深入放大信息不对称,侵蚀公平交易基础,最终损害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对策:针对上述痛点,市场监管总局推出的十大制度建设成果强调系统构建、衔接有序,力求形成从行为规制到标准引领、从事前审查到事后治理、从市场准入到有序退出的规则闭环。 一是以法律修订强化底线约束。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健全商业诋毁等行为的认定规则,将平台经营者强迫平台内经营者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滥用平台规则实施虚假交易等典型恶性竞争行为纳入规制范围,并加大对“刷评炒信”等新型违法行为的治理力度,为执法提供更明确依据。 二是以规则细化提升治理精度。《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等制度聚焦规范不当干预竞争行为,推动形成“事前审查—过程监督—整改问责”的闭环机制,减少行政性因素对市场竞争的不当扭曲,稳定企业预期。 三是以平台治理回应新业态挑战。包括《互联网平台反垄断合规指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外卖平台服务管理基本要求》《网络销售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着力推动平台在规则制定、算法应用、商家管理、质量管控、消费保障等上履行主体责任,促进线上线下统一监管、同标准治理。 四是以畅通退出机制促进优胜劣汰。《强制注销公司登记制度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强制注销程序,有序清理失信主体和“僵尸企业”,提高退出效率和质量,减少无效主体占用名称、住所等要素资源,推动市场“能进能出”。 五是以标准提升牵引高质量竞争。围绕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光伏等“新三样”产业,制定并印发《新能源汽车、锂电池和光伏产业标准提升行动方案》,部署167项国家标准项目,强调强化强制性标准研制、完善分级分类标准、推动标准提档升级,以标准体系促进产业创新与科技创新深度融合。同时,通过稳步扩大标准制度型开放、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等举措,增强国内国际规则衔接,提升产业竞争的质量与规则水平。 前景:从发布会披露的初步成效看,多项制度已形成协同效应:对不当干预行为的约束更有力度,市场竞争更趋理性有序,平台“补贴大战”“全网最低价”等现象得到一定遏制,市场退出更顺畅,“新三样”标准体系建设提速,企业竞争方式加快由“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创新”。面向下一阶段,治理“内卷式”竞争仍需保持政策连续性与执行一致性:既要坚决纠治违法违规与恶性竞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也要推动标准、质量、品牌与创新政策协同发力,为守法合规、重质量重研发的经营主体提供更稳定的预期和发展空间。随着制度落地见效,市场有望形成以效率、质量、创新为导向的竞争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可持续的支撑。
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法律、监管、标准等多方面共同推进。市场监管总局推出的十大制度成果——既回应当前突出问题——也着眼长远完善规则体系。随着对应的制度落地实施,将继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回归理性竞争,推动我国经济从规模扩张转向质量提升。进入新发展阶段,只有减少低效竞争,才能更好激发市场活力,带动产业升级,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充足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