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修订示范区管理办法 推动网络市场治理体系现代化

为适应网络经济发展新形势,破解基层创建工作中的实际难题,市场监管总局对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系统性调整完善。

此次修订既是对前期工作经验的总结提升,也是回应基层关切、优化创建机制的务实之举。

作为中央批准保留的创建示范项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引领网络市场规范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然而,随着数字经济快速演进,平台经济新业态层出不穷,原有创建机制在指标设置、评估标准等方面已难以完全适应新形势需要。

同时,部分基层单位反映评估指标繁多、获取难度大,客观上增加了工作负担。

此次修订正是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的优化升级。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示范的价值在于可复制可推广。

此次修订以减负促落实、以提标促提升,把创建工作更紧密地嵌入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数实融合和统一大市场建设大局之中。

面向未来,唯有坚持依法监管与精准服务并重,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举,才能在更高水平的网络市场治理中塑造新动能、拓展新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