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装备采购中,如何保障供应商按约提供服务、交付质量,一直是各级部门面临的难点。传统采购中常见“重招标、轻履约”,一些中标企业服务跟不上,影响装备使用效果。针对此情况,某市执法局近期推出新举措——建立覆盖采购全周期的履约评估机制,用制度补上监管空白。此次评估采取分类分级管理:协议到期前统一集中评,日常服务按阶段滚动评,避免考核集中堆在同一时间;评分标准分为四档,对应“非常满意”至“不满意”;同时由采购办、使用科室及纪检部门组成评审小组,提升评估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值得关注的是,该局将评估结果与市场准入直接挂钩——80分以下提示风险,70分以下取消投标资格,续签合同须达到60分以上。通过“硬约束”,改变了过去“中标即结束”的做法。实施情况显示,15家参评供应商平均分均在80分以上,其中12家达到90分以上。执法部门在整体表现较好的情况下仍保持要求,对3家得分靠后的企业发出书面整改通知,明确三个月整改期限,以此形成奖优罚劣的导向,推动供应商把履约质量作为底线。分析认为,这一机制的创新主要体现在三点:一是形成“正向激励+反向约束”的调节体系,高分企业可获得预付款比例提升等支持;二是将评估细则固化为部门规章,形成“一次评定、全年适用”的常态化机制;三是把资金支付与服务质量对应起来,评估报告直接作为结算依据,“分差即价差”深入强化契约意识。为完善配套制度,该市执法局同步推进能力建设,通过组织政府采购专题培训,邀请法律、审计等领域专家授课,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还将引入第三方满意度测评,结合执法人员与服务对象的双重评价,完善指标体系。据悉,此项改革已纳入全市法治建设考核,后续有望在更多公共服务领域推广。
政府采购不仅要“买得规范”,更要“用得有效”。以履约评估为抓手,把责任落实到过程、把规则落到资金、把监督贯通到全链条,有助于让每一笔财政资金都经得起检验。随着评价体系更完善、参与主体更丰富、结果运用更严格,采购治理将从“程序合规”深入走向“注重绩效”,为城市精细化管理提供更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