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咱们来说个事儿,河南洛阳的聂女士2月24日过年初六在高速休息的时候,12岁的孩子不小心掉了个红包,摄像头全都给拍下来了。有个陌生人先是踩住红包四周观察了一下,然后直接用脚摩擦地面把红包给捡走了,还上了一辆挂陕E牌照的车,这陕E应该是陕西渭南的吧。聂女士说里面有1255元,这是孩子的压岁钱。她就想问问有没有人认识这个人,帮忙提供一下线索。目前她已经报警了。 你猜怎么着?有的网友说捡了可以交给警察叔叔,也有人觉得既然是捡的就不用还了。其实法律上是有规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拾得遗失物必须还给人家,或者交给公安部门。如果不给那就是不当得利,失主可以起诉要求返还财物。而且你得保管好东西,如果弄坏了或者丢了还得赔钱呢。 还有啊,拾得人只能让人家给点保管费什么的费用,不能要什么高额的感谢费。如果金额很大又不还的话,那就是犯法了,最高能判五年有期徒刑还要罚款。所以说啊拾金不昧不光是美德也是义务。大家捡到东西最好直接联系失主或者上交相关部门,千万别贪图一时的便宜私自占为己有或者使用、隐匿起来。这样说不定就把“天降横财”变成“法律麻烦”了呢! 如果是你遇到这种情况会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