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企业IPO前更换督导券商遭索分手费 市场呼吁完善制度设计平衡各方利益

新三板市场正面临一个现实困境:近6000家挂牌企业中,超过三成创新层企业有IPO需求,但更换督导券商时却要支付高额补偿金。这笔被称为"分手费"的成本,已成为阻碍企业上市的隐性障碍。 "分手费"问题主要出现在拟IPO企业更换督导券商的环节。一家创新层企业为推进北交所上市计划,被迫向原券商支付120万元才获得解除督导协议。业内透露,这类费用通常相当于1-5年的持续督导费,个别情况甚至高达300万元。 问题的根源在于现行制度设计。《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规定,企业变更督导机构需获原券商同意,这客观上给了券商很强的议价权。 更深层的矛盾源于业务价值链的失衡。持续督导年费通常在10-20万元,而IPO保荐承销费用可达数千万元。当企业进入上市培育期,原督导券商面临前期投入与后期收益严重不匹配的局面。某券商投行负责人坦言,从新三板督导到IPO保荐本应是自然延伸的服务链条,但在现行分业监管模式下,部分券商确实存在"为他人作嫁衣"的顾虑。 这种现象已产生多重影响。对企业而言,高昂的更换成本可能错失上市窗口期;对券商行业来说,中小机构参与新三板业务的积极性受挫;从监管角度看,则不利于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化服务机制。,2025年修订版《督导工作指引》虽完善了持续督导细则,但未实质调整单方解约条款。 专家建议从三个上破解困局:建立阶梯式解约机制,根据服务年限设定差异化补偿标准;将督导质量纳入解约考量,对未达标的券商取消补偿请求权;推动新三板与IPO督导体系衔接,鼓励券商提供全周期服务。全国股转公司对应的人士透露,正在研究建立券商服务评价体系,未来可能作为协议解除的重要参考。 随着注册制改革深化,新三板市场正处于功能重塑的关键期。2023年新三板企业IPO过会率达82%,较市场整体水平高出7个百分点。在这个趋势下,构建更加公平高效的督导机制,既是保护中小企业发展权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效能的重要举措。

持续督导制度的初衷是提升挂牌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投资者权益。企业在发展新阶段寻求更匹配的专业服务合情合理,券商对长期投入与机会成本的关切也应被重视。关键在于通过更明确的规则、更透明的契约与更顺畅的交接机制,减少博弈空间,让中介服务回归专业与合规本位,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在稳定预期中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