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崇明区长兴镇的无障碍设施建设,还真有不少令人头疼的事。就在这2024年,发生了这么个事儿。顾先生一家住在崇明区长兴镇创建村,家里两个人都是残疾人。顾先生的妻子更是肢体一级重度残疾,每天都离不开轮椅。为了能让老婆上下楼方便点,顾先生把家里的辅房重新翻修了一下,还打算在里面装个小电梯。 这本是好事儿吧?但麻烦也跟着来了。他把规划好的电梯井道设计出来以后,还没动工呢,当地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就把他给叫停了,说是属于“未批先建”。顾先生心里苦啊,他就跑去镇城建中心、区里的相关部门,甚至找了市民政局和残联这些单位咨询。可谁知道呢?大家都告诉他“没有政策依据”,“没有审批权限”。 为啥会这样?说到底还是政策衔接上有漏洞。国家虽然出台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要求无障碍设施跟主体工程“五同步”,但这具体到农村自建房这块儿,细则还没出来。再加上农村建房以前都是按照“原址、原面积、原高度”的老规矩来,对于因为残疾人才做的那些改造缺乏弹性管理。基层的人也反映说这种情况他们之前没遇到过。 这个事儿把残疾人家庭的难处给全暴露出来了。现在老年人和残疾人越来越多,对无障碍设施的需求肯定更大了。可现在的政策体系跟不上趟儿。政策空白不仅让残疾人的日子难过,还会把基层管理搞得很僵。 想解决这个问题得靠大家伙儿一起努力。首先得赶紧研究出台农村无障碍设施建设的实施细则,明确审批咋走、技术咋定、监管咋抓。其次可以把住建、民政、残联、规划这些部门凑到一块儿制定个指导意见。还得鼓励地方搞试点,给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点技术指导和支持。另外也可以学学城市加装电梯的经验,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把手续简化一点。 未来肯定还会有更多人需要无障碍设施。这就要求咱们得眼光放长远点,别老想着被动去应付问题。以后咱们得建一个城乡统筹的无障碍管理体系,特别是要补上农村这块短板。 你看这就叫“一部门槛关乎一个家庭的尊严”。只有咱们真正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办事儿,在规范和灵活之间找个平衡点,才能真正把服务送到群众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