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出台涉未成年人民事审判工作指引:细化全流程规范,明确侵权诉讼监护人共同被告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18日发布的39条《人民法院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工作指引》,针对当前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理中的难点问题作出系统性回应。

该《指引》的出台,源于近年来未成年人参与民事纠纷数量持续上升,而原有法律规定对监护人责任划分、诉讼程序衔接等关键环节缺乏操作性规范。

在案件受理环节,《指引》重点解决了司法实践中的程序性难题。

针对未成年人诉讼能力不足的特点,明确要求法院在立案阶段即需审查法定代理人资格,对拒绝代理或无法确定代理人的情形,规定了由民政部门或居委会等组织指定代理的救济路径。

这一设计有效填补了此前因代理人缺失导致诉讼停滞的法律空白。

审理与裁判部分的创新尤为突出。

除强调隐私保护、心理疏导等特殊程序要求外,《指引》首次以司法解释形式确立"未成年人侵权案件双被告制"——当未成年人造成他人损害被起诉时,必须将其与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

这一规定改变了以往司法实践中各地裁判标准不统一的局面,从制度层面强化了监护责任。

法律专家指出,该条款既符合《民法典》第1188条关于监护人责任的原则,又通过程序性设计确保受害人权益得到实质救济。

《指引》还体现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

在抚养权、财产处分等实体裁判规则中,要求法院综合考量未成年人身心发展需求;执行阶段则建立回访机制,对涉及未成年人重大权益的案件进行持续跟踪。

这种"案结事不了"的延伸工作模式,彰显了司法保护的人性化导向。

前瞻分析表明,新规的实施将产生多重积极效应:一方面通过明确监护人诉讼地位,倒逼家庭教育责任落实;另一方面统一裁判尺度有助于减少"同案不同判"现象。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对校园伤害、网络侵权等新型案件预留了解释空间,为未来司法实践适应社会发展需求提供了制度弹性。

涉未成年人案件关乎家庭幸福、社会风尚与法治文明。

《指引》以可操作的规则回应实践痛点,把保护要求细化到立案、审理、执行与回访的每个环节,既为当事人提供明确预期,也为审判工作提供统一尺度。

让规则更清晰、让责任更明确、让保护更到位,才能在依法裁判的基础上实现对未成年人更有力、更可持续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