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为引领 山东出台方案推动永久基本农田逐步建成高标准农田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在耕地,关键在建设。

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印发《山东省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这一重大举措标志着齐鲁大地在构建现代农业体系、夯实粮食安全根基方面迈出关键步伐。

山东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承担着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使命。

统计数据显示,全省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7791万亩,有力支撑了粮食总产连续五年稳定在1100亿斤以上的良好态势。

然而,面对人口增长、消费升级和极端天气频发等多重挑战,传统农田建设模式已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需求,迫切需要通过系统性改造提升,实现从数量保障向质量提升的根本转变。

此次出台的实施方案体现了系统性思维和科学性布局。

方案确立"一平、两通、三提升"核心建设标准,即平整土地、道路畅通、沟渠相通,提升地力、提升设施、提升管理水平,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的综合治理。

这一标准体系既体现了现代农业对基础设施的基本要求,又兼顾了不同区域的实际条件和发展需求。

在空间布局方面,方案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建设策略,将全省划分为五大功能区域:黄泛平原区着力完善灌排体系,山前冲积平原区主攻节水灌溉技术,黄河三角洲区聚焦盐碱地综合治理,胶东半岛丘陵区强化水源工程配套,泰沂低山丘陵区注重设施升级和水土保持。

这种精准化的区域布局,既尊重了自然地理条件,又突出了各区域的比较优势,有利于形成特色鲜明、优势互补的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为确保建设质量和效果,方案构建了全链条质量管控体系。

在项目管理层面,推行"先建机制、后建项目"的科学模式,建立从设计储备到竣工验收的滚动接续机制;在质量监管层面,实施省级抽查不少于10%、市级全覆盖检查的严格制度,并在招标投标环节推广远程异地电子评标,有效防范围标串标等违规行为;在验收移交环节,落实三级验收程序,同步开展农民满意度评价,确保工程建设真正惠及农民群众。

资金保障是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支撑。

方案明确省级财政承担地方投入主要责任,自2024年起取消产粮大县资金配套要求,显著提高亩均投资标准。

同时,鼓励市县统筹利用债券资金,积极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力量参与,并建立专账监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

这种多元化的资金筹措机制,既减轻了基层财政压力,又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

在运营管护方面,方案强调建立长效机制,明确县级政府主体责任,探索政府购买服务、集体经济组织统管等多元化管护模式,建立省市县三级财政保障机制,真正实现"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目标。

从各地实践效果看,高标准农田建设已显现出显著成效。

泰安肥城市通过土地整合形成标准化农田单元,菏泽巨野县建成"田成方、林成网"的现代化丰产田,东营河口区成功将盐碱地改造为高产田,聊城高唐县的智能灌溉系统实现了"手机浇地"的现代化管理。

这些成功实践表明,项目区粮食产能普遍提高10%-20%,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充分证明了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提升产能、节本增效方面的重要作用。

高标准农田建设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由之路,也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长期战略。

山东以系统性规划与创新机制推动农田升级,既立足当前增产增效,又着眼长远可持续发展。

这一实践不仅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也为其他粮食主产区提供了宝贵借鉴。

未来,随着高标准农田的全面铺开,“藏粮于地”的战略价值将进一步凸显,为中国饭碗端得更稳贡献更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