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家庭服务业协会的月嫂,你们说呢?

大家好,我是乌鲁木齐市家庭服务业协会的负责人。说起咱们乌鲁木齐家政行业这两年的变化,可真让人揪心。2022年协会刚发了个《母婴护理服务质量规范》,本来想着能让大家干活心里有底,结果没想到,2025年7月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判了这么一个案子,一下子把整个行业的难题给抖搂出来了。 事情是这样的:有个叫王女士的客户,为了照顾刚出生的宝宝,经朋友介绍请了个50岁的月嫂李阿姨。当时她们签了个合同,约定干45天给1.8万元的服务费,先给了500元定金。王女士也是担心麻烦,合同条款主要就是让月嫂按时服务,还写了“月嫂提前走人要退钱赔钱”,“雇主不想要人钱就不退”。结果这月嫂只干了7天就撂挑子不干了。她说雇主太挑刺儿,她偶尔回个电话看手机都被说偷懒,还非要让她当保姆做饭打扫卫生。她跟王女士说:“你们要是不满意把我工资结了,我这就走人。”王女士当时也不乐意:“你要走就走吧,工资也别想拿。” 双方在工资数额上就卡住了。李阿姨算着每天400元,7天应该是2800元;王女士那边坚决不认,说李阿姨干活不规矩,把家里弄得乱七八糟。后来李阿姨实在气不过,去年10月底把王女士告上了法庭。 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的法官看了这案子也是头疼。按理说这合同签得挺细,也是双方的意思。最后法官也实在没法子,觉得大家都有难处。虽然王女士提供了不少证据说李阿姨偷懒没伺候好产妇,但这些毛病也没到完全不干活的程度。可是月嫂这就自己走了也不对。最后法官给算的是:扣掉李阿姨2天的工资800元,剩下的1500元让王女士付给李阿姨。 这事儿倒是挺典型地反映出了行业里的几个大问题。大家现在雇月嫂图的就是省心,但很多人根本不懂怎么签合同。要是不把服务内容、工作时间这些关键条款写清楚,到了扯皮的时候真的很难办。很多客户怕麻烦不签合同或者随意定口头协议,一旦出了问题根本没地方说理。 还有就是现在很多月嫂都不在公司里干活了。协会统计下来乌鲁木齐有3000多家家政公司在册呢,但真正在公司里接受管理的月嫂并不多。好多人考了个证就到处接私活,这不仅让咱们没法统计从业人员的数量,更重要的是没人监督她们的服务质量。 穆照鸿副会长说过的话特别在理:“诚信是契约精神的基石。”不管是干活的还是给钱的,都得有契约精神才行。法官这次判得公平公正,既保住了劳动者的权益也没让雇主吃亏。但这事儿也给咱们提了个醒:家政行业要想发展好光靠协会发规范可不行啊! 你们说呢?咱们以后再请月嫂的时候是不是得先看看对方有没有资质?是不是得让她把服务内容、价格标准这些都写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