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发生在河边的“怂恿”导致小杰跳进了深水区,结果他因为不会游泳而呛水昏迷。小杰的父母给阿豪还有他的监护人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法院认定这次事故是教唆未成年人侵权造成的,阿豪和他的父母要一起承担连带责任。 阿豪那时候才16岁,小杰只有14岁。这起赔偿纠纷让大家都在思考法律该怎么追责。这次公开课上,法官给大家详细解释了教唆和帮助侵权是怎么界定责任的。 法官说,教唆行为得满足几个条件:故意刺激、怂恿未成年人去做危险的事情,还有知道未成年人没有判断力还去推一把。只要符合这些条件,即使小杰自己有责任,阿豪也得承担主要责任。 责任形式方面有连带、按份和补充三种情况。连带责任就是教唆者和直接侵权人一起赔,受害人找谁都可以。按份责任就是根据各自的过错比例来划分赔偿金额。补充责任就是先由直接侵权人赔,不够的部分再由教唆者补上。不过法官提醒大家,“谁有钱追谁”的情况在现实中比较常见。 这次公开课还给出了三个预防指南:第一别当“点火人”,随便开个玩笑或者怂恿一下都可能惹上法律纠纷;第二要尽到提醒和劝阻的义务;第三要留好证据。 互动问答环节大家也提出了一些疑问:有人问如果只是“起哄”没有动手算不算教唆?法官说只要起哄的行为足以让未成年人去做侵权的事情,就算教唆了;还有人问如果未成年人之间互相教唆怎么办?法官说双方家长都有监护责任;还有人问在网络空间里怂恿他人自杀自残怎么处理?法官说视情节轻重可能构成民事侵权、行政处罚或者刑事犯罪。 最后总结起来:法律是为了守护未成年人的安全而存在的“隐形栏杆”。这次公开课让大家明白法律条文并不是抽象难懂的东西。记住教唆不是闹着玩的行为而是需要付出真金白银代价的法律行为。下次遇到类似情况时,不妨多想想小杰的遭遇——及时劝阻既帮了别人也保护了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