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团被罚后,谁该担责?

咱们先看个具体例子。2025年辽宁朝阳那边就出了这么一档子事儿,有个暴走团直接堵了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这可太危险了。其实这事儿根本不是光靠罚款就能解决的。你看现在的法律,虽然也规定了行人该怎么走,但在实践中根本不管用。那些上百人的暴走团,执法人员根本没法管,取证也难,万一引起冲突就更麻烦了。 就拿罚款来说吧,现在对占用机动车道的人通常也就警告或者罚点小钱,对组织者和参与者都没啥震慑力。而且现在的法律也没说清楚组织者到底该担什么责,结果就变成了只罚队员不究头领。这就好比有人带头闯红灯,你却只罚后面跟着的人,这怎么能行? 好在202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报告里把修改《道路交通安全法》列入了计划。这可是个难得的好机会啊。咱们这次修法不是要禁止大家健身,而是要给健康的活动定个规矩。比如规定在哪些地方不能走路、横列不能超过几人、必须靠最右侧走,这些都得说清楚。 对于那些上规模的团体(比如20人以上的),咱们得借鉴《集会游行示威法》的经验,让他们提前去备案。活动出了问题,得让组织者负责赔钱。对于那些屡教不改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团体,直接吊销资格甚至把信用记录拉黑都不为过。 当然光罚不行还得疏导需求。政府部门得多修点公园和健身步道。南京那边的经验也值得参考一下,让地方建立个治理委员会来协商监督。还有啊,2017年山东临沂有个暴走团出事被判担责15%,咱们得通过普法宣传告诉大家违法的后果。 最后我想说一句:绝不能因为法不责众就纵容违法。咱们得趁着这次修法的机会把权责搞清楚、惩教结合起来。这样才能真正守护好大家的出行安全与生活安宁。 这封信写于2026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