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对未成年人禁售烟花爆竹引发争议 法学界呼吁完善相关法律保障儿童安全权益

问题——事故频发与争议并存,管理边界需要厘清。

近期,未成年人燃放鞭炮引发公共设施受损并波及周边车辆的案例,再度把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推上舆论焦点。

网络讨论中,一些声音担心,如果对未成年人禁售烟花爆竹,会不会影响传统年俗和儿童节庆体验。

专家观点认为,争论的核心并非“能不能玩”,而是“谁来买、谁来管、出了事谁负责”。

烟花爆竹具有易燃易爆属性,一旦离开必要的监护与指导,风险迅速放大,安全底线本应成为行使相关活动自由的前提。

原因——法律规定存在空白地带,责任链条不够清晰。

从现行制度看,我国关于烟花爆竹的管理以《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为基础,重点规范生产、运输、储存与经营资质,以及对专业燃放类产品的销售限制,但在“是否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这一关键环节上缺少统一、明确的硬性条款。

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强调身心健康与安全原则,并对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的物品管理、学校周边风险源控制等作出原则性规定,但对烟花爆竹这一特殊危险品尚未形成全国层面的直接禁售条款。

与此同时,《民法典》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制度安排,也提示未成年人通常不具备独立处理高危险活动的能力。

制度缺口叠加现实需求,使得“可卖可不卖、卖了难追责、管起来尺度不一”成为一些地区基层治理的难点。

影响——一头连着公共安全,一头连着市场秩序与社会感受。

对未成年人售卖烟花爆竹并非单纯的家庭事务,一旦引发事故,可能造成公共设施受损、第三人财产损害甚至人身伤害,外溢性强、处置成本高。

对城市治理而言,燃放行为还可能带来噪声扰民、火灾隐患等连锁风险;对经营环节而言,缺乏统一年龄门槛,容易导致零售点执行标准不一,增加监管难度,也可能使守法经营者在竞争中处于不利位置。

更重要的是,未成年人风险识别与自控能力相对薄弱,在缺少成人监护的情况下接触烟花爆竹,极易发生误燃、近距离点燃、在密闭空间燃放等危险行为,安全事件往往带来“不可逆伤害”,其社会代价远高于短期的娱乐收益。

对策——以“禁售+监护+监管”形成闭环,让传统习俗在安全框架下延续。

多地的探索已提供现实样本:有的城市强化未成年人燃放管理与零售点审核,有的地方通过立法明确禁售要求,并配套对零售布点、购买核验等细则。

结合专家建议和治理实践,可从三方面推动制度完善:一是明确规则。

对未成年人禁售不意味着全面禁止燃放,而是把购买与持有环节纳入更严格的风险控制,通过明确“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的法律条款,补齐责任链条的关键一环。

二是压实责任。

监护人可依法依规购买合规产品,在安全区域、采取必要防护措施的前提下对未成年人进行现场看护与规范指导,把“教育提醒”转化为可执行的监护义务;对经营者而言,应强化查验意识,必要时可探索实名登记、年龄核验等方式,形成可追溯管理。

三是优化监管。

监管部门可在许可审批、日常巡查、节庆高峰期专项整治中,重点关注校园周边、人员密集区域周边的零售点设置,严查无证经营、超范围销售、向不适格对象售卖等行为,同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将“节庆氛围”与“安全常识”同步推进。

前景——制度趋于统一是大势所趋,安全治理将更精细。

随着城市公共安全治理要求提高、未成年人保护体系不断完善,围绕烟花爆竹销售对象、购买核验和责任追究的制度细化,预计将进一步推进。

未来管理可能更强调分级分类:对高危险、易造成严重伤害的产品提高门槛,对合规小型产品在限定区域、限定时间内予以规范引导;对节庆集中燃放需求,可通过集中燃放点、专业燃放服务、社区统一组织等方式替代“随手买、随处放”。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关切需要被看见:传统文化并非与安全治理对立,通过规则明晰、责任到位、服务供给优化,既可减少“熊孩子”无监管燃放导致的事故,也能让节庆习俗在更可控的环境中延续。

保护未成年人安全与传承传统文化并非对立命题。

通过科学立法与精细化监管,既能守住安全底线,也能让民俗活动在规范中焕发新生。

这一议题的讨论,折射出社会治理中如何兼顾“管”与“放”的深层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