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案件量高位运行背景下,司法供给与社会治理需求叠加,审判执行质效与群众司法获得感面临双重检验。
近年来经济社会活动更加频繁、纠纷类型更趋多样,新型矛盾纠纷增加,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更高、更具体。
对于地方法院而言,如何在“案多人少”的压力下守住质量底线、提升效率水平、强化公信力建设,是必须回答的现实课题。
原因:以专项行动为牵引,抓作风、强能力、优机制,成为山东法院持续提升质效的重要路径。
通报显示,山东法院将“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能”作为强基固本的抓手,围绕服务大局与司法为民,形成清单化、联动化推进机制,分主题开展案例讲评与业务提升,推动理念更新与举措落地相互促进。
该专项行动部署十个方面、36项措施,强调体系化建设与制度化执行,力求把“严管理、强监督、提能力”贯通到立案、审判、执行、诉服等各环节。
持续多年聚焦重点主题、集中攻坚,也为指标稳定达标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方法支撑。
影响:数据反映出“稳中向好、提质增效”的总体态势,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基层治理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5年,全省法院收案281.5万件、结案272.8万件,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置的质效指标体系中,整体指标及各条线指标连续三年全部达标,显示出在高负荷运行条件下的治理韧性与管理效能。
具体到业务层面,山东法院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审结一审刑事案件6.8万件;在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审结一审民商事案件154.9万件,并围绕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18条举措、围绕科技创新出台10项措施,释放稳定预期、规范交易、保护创新的司法信号。
诉源治理方面,山东法院参与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选派840名审判诉服人员入驻县级综治中心,立案后调解成功39.2万件,有助于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基层基础建设方面,6家法庭入选全国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并有法庭入选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体现以人民法庭为支点推进就地解纷、便民服务的实践深化。
运行质效方面,上诉率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执行到位率同比增长1.1个百分点,“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导向进一步落到办案质效的可衡量结果上。
对策:以更高标准推进司法能力现代化,需要在“规范、便民、协同、监督”上持续发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效机制。
一是以制度建设固化专项行动成果,把作风建设与能力建设嵌入审判管理、案件评查、庭审规范、释法说理等关键环节,推动从“阶段性攻坚”向“常态化治理”转变。
二是以服务发展为牵引优化司法供给,围绕民营经济、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欠薪治理、未成年人保护等重点领域完善规则供给与裁判指引,提升案件办理的可预期性与一致性。
三是以诉源治理为重点前移解纷关口,继续推动综治中心与法院诉讼服务有效衔接,发挥调解、司法确认、速裁快审等机制作用,降低当事人时间成本与社会治理成本。
四是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增强司法权威,完善财产查控、信用惩戒、善意文明执行等机制,提升执行到位率,推动“纸上权益”向“真金白银”转化。
五是以品牌建设带动专业化提升,通报中的“鲁法品牌”典型事例如环境资源审判、护薪、少年审判等,说明以品牌化推动专业化、规范化具备实践基础,应进一步强化品牌背后的规则体系与人才梯队建设。
前景:随着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社会生活方式变化,纠纷形态将更加复杂多元,法院工作既要“保质保量”也要“以质促治”。
从通报情况看,山东法院通过专项行动推动管理理念、队伍建设和基层治理联动,已经形成“指标达标—机制完善—能力提升”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关键在于把阶段性成果沉淀为稳定的制度能力,在提升审判执行质效的同时,更加注重以司法裁判引领规则、以多元解纷减少增量、以公开透明提升公信力。
可以预期,随着综治中心规范化运行、人民法庭建设深化以及重点领域司法规则供给增强,司法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的能力有望进一步提升,为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更坚实的法治保障。
山东法院连续三年质效指标全部达标,不仅是数字上的成就,更是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体现。
这些成绩的取得,源于该省法院对"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初心使命的坚守,源于对改革创新的执着追求,源于广大法院干警的担当精神和敬业精神。
展望未来,山东法院将继续深化"改进司法作风、提升队伍素能"专项行动,进一步巩固、深化、提升行之有效的工作理念、思路和举措,推动全省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