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各位讲个事,福建省清流县人民检察院最近通报了一起污染环境案的处理结果。这起案件通过多部门合作,还有创新的取证办法,把环保犯罪打下去了,还给受损的生态环境恢复得差不多了。这个案件挺复杂,得从2024年说起,当时有群众反映,某个河段飘出难闻的气味。公安机关和环保部门马上行动,在6月份进行突击检查,发现3个人正在偷偷往河道里排放有刺鼻味的液体。这就把他们给揪出来了。 调查发现,从2024年开始,一个7人的犯罪团伙就开始偷偷往外面倒废液,他们为了节省处理成本,经常选在雨天进行。到了案发时,他们一共倾倒了约275吨废液。 这个案子取证难就难在作案时间多在夜里,还用雨水冲刷掉痕迹,污染路径不好查。 这种情况往往是犯罪嫌疑人抱着侥幸心理,想省点钱。他们趁着下雨排污就是为了让警方不容易查到。以前的传统取证方式很难证明排放和损害后果之间有直接联系。 这些危险废液把当地河水污染了,威胁到大家的健康和环境安全。经过专业鉴定,这起案子造成的损失达到了310多万元。 除了水污染问题,司法机关在办理这类隐蔽案件时还面临很多困难,比如证据链的构建、责任划分等。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介入后提了一些建议:引导侦查和实验取证相结合。他们帮助警方做了模拟实验,直观展示废水是怎么经过地下管网进入河流的。实验结果成了司法鉴定的重要依据。 办案过程中检察院还贯彻宽严相济政策:6个人批准逮捕,1个人没批捕;审查起诉阶段对有从轻情节的周某不起诉,对沈某、赵某等人提起公诉。 另外检察院还做了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 为了防止生态破坏继续扩大,检察院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督促他们赔偿生态修复费用。截止到2025年2月相关责任人已经赔了325万多元,还公开赔礼道歉了。 到了2025年9月12日法院判了这案子:主犯沈某判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并处罚金;还有5名被告人也被判了相应刑罚。 这次事件的解决不仅让犯罪分子得到了惩罚还让被破坏的生态得到恢复。 清流县人民检察院通过这次实践给其他地区提供了参考样本:司法机关在保护环境方面有担当有作为。 最后检察院还会继续推动相关机制完善守护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