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个事儿挺让人无语的。3月23号这天,钱先生给媒体反映说,事情得从3月15号说起。那天他和对象正在南京南站南广场站前中心酒店(也就是桔子酒店)的房间里休息,正亲热着呢。结果外头突然有动静,工作人员直接把窗户给撬开了,事先也没打招呼。“早上8点多钟”,钱先生当时立马吼了两嗓子把人喝止了,“对方竟然没停下来”,反而继续开窗。后来他又打了电话给前台投诉,前台也给施工那边打了电话,这才算是把人劝走了。 最让他想不通的是,“窗户根本就没坏”,而且维修之前也不发个通知,“还选在大清早8点多这种时候”。到了3月17日,“经相关部门协调”,钱先生提出要酒店写个书面的道歉书,还要赔偿4000元。结果酒店不同意写书面的,反而让他签一份协议。协议里“要求他放弃投诉和诉讼的权利”,这谁能答应啊?“我没接受”,钱先生当时是这么说的。 等到3月18日那天,“桔子酒店的态度就变了”,“只同意退一晚房费”。3月23日下午记者去联系了一下酒店,“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防盗链坏了”,“没核实房间里有没有人入住就进行维修”。现在酒店也说是“按规定处理了当事员工”,“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弥补造成的损失”。 但对于钱先生来说,“他的诉求很简单”,就是“酒店正式道歉加上合理赔偿”。不过现在酒店还是不肯正式道歉,“只肯给4000元补偿”。“钱先生拒绝接受”,“他觉得这事还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