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一女子给租客69万公款被拒后反悔

最近,有位李女士,她在苏州的一家公司做人力资源工作。因为操作失误,她给了云南昆明一个叫胡文浩的租客69万元。 那69万元可是公司的公款,她想把钱要回来,但那租客一开始答应还钱,后来又反悔了。租客说必须等云南昆明的派出所通知他,他才肯退钱。李女士着急得眼眶都红了。 李女士找了银行帮忙冻结账户,银行也没办法。这笔钱就在对方的账户里,对方可以一次性取5000元或者拿身份证把钱提走。她当时的想法是,“这钱不能让他随便转走”。 她和银行都没有办法了,只好报了警。苏州公安很快介入了。警察联系了那个收款人,第一次电话的时候,他还挺不客气地反问:“你们管得着吗?” 警察反复跟他讲清楚法律责任之后,他才答应全额退款。李女士最后去了云南昆明把钱拿了回来。 在斜塘派出所的帮助下,事情终于解决了。李女士给派出所送了一面锦旗和一封手写信感谢他们。她说收到钱到账信息时,她在派出所门口放声大哭。 网友们对这事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觉得既然警察都联系了对方不还就说不过去了,也有人觉得这样的人真是让人无语。 苏州盈科律师事务所的胡文浩律师说,这种情况从法律层面来看,收款人肯定构成了不当得利。根据《民法典》第122条,没有法律依据取得利益并给别人造成损失的话,必须要退还本金和法定孳息。 如果像这次这样拒不配合还钱的话还可能要承担利息损失等额外赔偿责任。胡律师还提到,如果收款人在明知是错误转账的情况下还是要隐藏或者转移财产来逃避还钱义务的话就不排除涉嫌诈骗等刑事犯罪了。 不过这起案子最终在警方劝解下还是退了钱回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