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院创新破产审判机制 助力千家企业优化转型

面对经济结构调整与市场出清加速的现实需求,破产审判既是防范化解风险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资源配置、稳定预期的关键环节;湖南法院2025年破产案件办理数据显示,一方面通过依法清算、和解等程序推动1129家企业“规范退出”,让缺乏市场价值的主体有序退场;另一方面坚持“可重整的不清算”的司法理念,对仍具产业基础、技术能力或品牌价值的企业开展救治,促成50家企业重整再生,实现“退出”与“再生”并举、风险处置与资源盘活并重。 从“问题”看,部分企业受行业周期波动、融资成本上升、治理结构不健全等因素影响,债务压力持续累积、现金流趋紧,产业链上下游也容易受到传导冲击。处置不当,可能带来职工安置难、债权清偿纠纷增多、土地厂房等资产长期闲置等问题,既增加社会治理成本,也影响投资者预期与地方产业承载能力。破产审判的核心任务,是法治轨道上推动风险出清,避免“久拖不决”引发次生风险。 从“原因”分析,破产案件数量与经济运行态势、产业更迭节奏密切有关。近年来传统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压力,新旧动能转换过程中,部分企业产品结构、技术路线和市场布局跟不上变化,叠加内部管理粗放、担保链交织等问题,容易陷入债务困局。同时,市场竞争加剧使低效产能加速暴露,客观上要求更专业、更高效的司法机制,推动资源从低效领域向高效领域流动。 从“影响”看,湖南法院通过破产程序化解债务1283.1亿元、盘活存量资产292.682亿元,显示出破产制度在稳预期、促流动、保链条上的综合效应。规范退出减少“僵尸企业”占用资源,为新主体进入腾出空间;重整救治则通过债务重组、资产重组、股权调整和引入投资人等方式,尽可能保留有价值的生产要素,稳定就业与供应链关系,并带动招商引资与产业协同。破产审判的成效不仅体现在化债与资产盘活,也体现在推动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增强企业对规则稳定性的信心。 从“对策”层面,湖南多地法院结合产业特点探索差异化路径,形成可复制的制度经验。长沙中院在某汽车公司破产清算案件中,围绕资产价值最大化与产业承接可持续,创新运用“拆旧+引新”的处置思路,通过整合闲置土地与厂房资源,推动资源从低效沉淀转向新动能承载,为相关产业向人工智能和先进制造业转型提供空间支撑。株洲中院探索形成“三多破产重整机制”,以机制化方式提升重整识别、协商博弈与执行落地能力,入选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实践案例,体现制度供给对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湘潭中院审理“步步高”及其14家子公司协同重整案,注重集团企业债权债务关系的整体梳理与经营协同,通过引入产业投资人及行业标杆企业参与,推动资金、管理与供应链资源重组,在企业纾困、债权人清偿与地方产业链补强之间实现平衡。 从“前景”研判,随着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破产案件将更强调专业化审理与综合治理协同:一是强化“识别—分类—处置”能力,对具备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更早介入,提高重整成功率;二是完善府院联动与市场化重整机制,引导投资人、管理人、金融机构依法有序参与,提升程序效率与资源配置效率;三是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资产处置透明度与交易效率,减少信息不对称,促进资产更快变现与再配置。湖南高院提出持续提升破产审判专业化水平,更好发挥破产法作为有市场价值企业“救治医院”的功能,意味着下一阶段将深入突出制度供给与专业审判的协同发力,为地方经济韧性和产业升级提供更稳定的法治保障。

破产制度能否有效运行,是衡量一地法治水平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指标;湖南法院在破产审判领域的探索实践,反映了对市场规律的尊重,也兼顾对企业与企业家的关切。通过贯彻“可重整的不清算”理念,湖南正推动形成更理性、更有温度的市场化处置体系,为全省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支撑。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持续深化破产审判改革、完善涉及的制度安排,有望更释放制度效能,助力湖南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