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租车协议被骗

2024年7月,湖南衡阳的万女士和一家维修站达成租车协议,对方承诺租满十个月就能把车送给她。万女士当真了,当场签了合同,还交了3000元车架费和3069元电池费。结果到了最后想提车时,维修站只给车架,说电池还得另算。万女士觉得自己被骗了,跑去雁峰区人民法院告状。 法院判了维修站,说口头承诺必须算数。法官解释说,按照常理,“送车”肯定得是能骑的整台车,电池不能算另卖的。维修站明知电池要另租,却故意不跟万女士说清楚,这是故意误导。所以法院让维修站要么给台车含电池,要么给3500元的电池钱,还得退掉多收的300元。 一审后两边都上诉了,二审法院也维持原判。法官提醒大家,“以租代购”这种模式一定要小心。做买卖不能光看合同里写了啥,哪怕是口头答应的也得算数。要是商家的口头话和合同上的规定打架了,商家得解释清楚不能耍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