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中,常见这样一种情况:部分案件因证据不足等原因被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有关行为仍应依法受到行政处罚。实践中,由于管辖界定不清、沟通衔接不顺等问题——个别案件容易出现应罚未罚——形成监管空档。三门县检察院近期发现的虚开发票案件,就是此问题的典型。
法治重在落实,制度贵在执行;行刑反向衔接既是依法追责的必要补充,也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环节。以“内外双查”做实质量管控、以闭环机制压紧整改责任,体现的是对案件办理质量的严格要求、对权力规范运行的持续约束。把问题导向、系统治理与科技手段结合起来,才能更好实现“该罚必罚、罚当其责”,以更有质感的法治成效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