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那边,因为有好几百家企业和个人把三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诸葛亮的名字改了谐音,用了“猪葛亮”当商标,这事儿闹得挺大。因为这个叫“猪葛亮”的商标,让大家重新开始琢磨商标法到底是怎么回事,还有文化保护和商业伦理之间怎么平衡。很多诸葛亮的后人还有文化界人士都特别不高兴,他们觉得这是故意攀附历史名人,不尊重人,还坏了诸葛亮的形象。人家还特意发了声明,让那些用了这商标的赶紧改名字。相关部门也表示关注了,说如果权利方有意见,可以依法去申请把这商标给无效了。 专家们分析说,关键是要看这个“猪葛亮”符不符合《商标法》里那些不能注册的情况。特别是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说的那个“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所谓“其他不良影响”,就是指商标可能对社会公共利益和秩序有不好的影响。因为诸葛亮代表的是智慧和忠义,是大家心里的文化符号。把“诸”改成“猪”,光听读音或者看字形都挺像的,这种谐音梗让人觉得不太尊重历史人物,容易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所以这种商标本来就不该批下来。 要是已经批下来的商标不符合规定,《商标法》也给了路走。大家都可以去国家知识产权局告它无效。如果查出来注册人是恶意的,行政部门还能主动把它给撤销了。那些用“猪葛亮”当企业名字的也一样得改,因为企业登记也讲究公序良俗。 律师还说了个事儿,因为年代久远了,现在诸葛亮的后人想直接按民事法律去告人家侵犯名誉权不太好办。他们主要得证明这商标损害的是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秩序,而不光是他们家族的私利。所以维权的时候要多从文化保护和公序良俗上准备证据。 大家都觉得商业自由不能没边儿了,什么创意都得在法律框里玩。像这种低俗又不尊重人的做法,司法和行政部门得严格把关。以前商标局也没少拒绝像“常香玉”、“老舍”这类文化名人的不当申请呢。这次也是提醒大家做生意得守法守规矩,别想着靠谐音改名字来博眼球。 现在已经有部分企业说要把“猪葛亮”的商标注销或者更名了。诸葛亮的后人也正准备材料去行政部门申诉呢。这场官司不光是那两百个商标能不能留下的问题,更是一次活生生的法律教育课和社会大讨论。大家都在反思:在搞商业的时候怎么对历史保持敬畏之心。法律就是要划出一条明明白白的线来引导大家赚钱要合法、合规、合情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