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全链条打击涉烟违法活动的意见,标志着我国对涉烟违法犯罪活动的治理进入全方位、系统化的新阶段。
这一政策部署直指当前烟草市场存在的制假售假、走私入境等顽疾,凸显国家维护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坚定决心。
长期以来,涉烟违法活动呈现出链条化、跨境化、隐蔽化等特征。
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产品通过海上走私、陆路偷运、国际邮包等多种渠道流入境内,境内制假窝点利用网络平台非法销售,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存在盲区,这些问题不仅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损害合法经营者利益,更给国家税收造成巨大损失,危害消费者身体健康。
涉烟违法活动屡禁不止的深层原因,既有利益驱动下违法成本与收益严重失衡的因素,也有执法协作机制不够完善、监管手段相对滞后的现实困境。
此次出台的意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涉烟违法活动的关键环节和薄弱地带,构建起覆盖境内外、贯通全链条的立体化打击体系。
在境外源头治理方面,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国际执法协作,严厉打击境外假冒中国烟草品牌行为,从源头上切断违法产品流入渠道。
针对海上走私猖獗的态势,强调海陆联动执法,精准打击海上烟草走私活动。
同时加强陆路边境口岸、特殊监管区域的综合整治,堵塞以过境运输、转口贸易等名义进行的走私漏洞,强化进出境运输工具和国际邮包的风险管控,形成海陆空邮全覆盖的防控网络。
在境内打击方面,意见突出全链条治理理念。
从制假源头着手,斩断原辅材料及烟草机械供应链,防止制假活动转移扩散。
针对储存、运输、寄递等中间环节,强化全流程监管。
在销售终端,既整治持证经营者的违规行为,又严打无证经营和网络非法销售,实现线上线下同步清理。
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意见对电子烟等新型烟草制品监管作出专门部署,明确禁止未经许可生产销售口含烟、尼古丁袋等含烟草烟碱成分的产品,严打外观功能与烟草类似的空管烟、茶烟、花烟等产品,填补了监管空白,回应了社会关切。
为确保打击行动取得实效,意见着力强化制度保障和能力建设。
完善烟草行业垂直管理体系,健全部门间委托执法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破解执法权限分散、协作不畅等难题。
加快执法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提升基层执法能力。
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既保持打击力度,又注重依法行政,在执法与服务中寻求平衡。
意见强调落实属地责任和监管职责,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地见效。
这意味着打击涉烟违法活动将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从长远看,随着打击力度持续加大、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执法协作日益紧密,涉烟违法活动的生存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烟草市场秩序将得到根本好转。
打击涉烟违法活动是一场关乎经济安全与公共利益的持久战。
此次政策以全链条思维破局,既彰显政府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也为全球烟草治理贡献了中国方案。
唯有持续强化执法、创新监管手段,才能筑牢烟草市场的法治防线,实现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