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双牌县创新基层监督机制 "阳光村务"照亮乡村振兴路

问题——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往往体现在村级事务能否公开、集体资金能否安全、权力运行能否受控。

双牌县在巡察中发现,麻江镇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存在成员身份交叉等现象,有人员在一定时期内同时担任村务监督岗位与村党组织相关职务,出现“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风险点,导致监督机制弱化、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出现违规领取薪酬等问题。

这类现象看似发生在“小微权力”层面,却直接关系群众对基层治理的信任度与满意度。

原因——从实践看,问题背后既有制度执行不到位的因素,也有基层监督力量薄弱、能力不足的现实掣肘。

一方面,村务监督队伍的组织结构不够科学,监督主体独立性不强,容易出现“自己监督自己”的尴尬局面;另一方面,个别村组对监督程序、公章使用、财务报账等关键环节把关不严,导致公开公示流于形式,给不规范操作留下空间。

此外,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款、村组集体资金等涉及面广、时间跨度长,若缺少常态化督促和透明化流程,容易形成资金长期挂账、群众知情不充分等问题,进而滋生矛盾隐患。

影响——监督虚化的直接后果,是群众关切的集体“钱袋子”风险上升,公共资源分配的公正性受到质疑,基层治理成本随之抬高。

麻江镇在整改过程中,针对村小组长截留挪用组集体资金问题依法立案查处,并清退相关资金2.9万余元,释放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零容忍”的鲜明信号。

更深层的影响在于,随着监督机制不健全、流程不透明,群众容易产生“看不见、问不清、管不了”的无力感,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下降,乡村治理从“共治”滑向“少数人说了算”。

因此,补齐监督短板,不仅是纠治个别问题,更是修复治理生态、重塑基层公信力的系统工程。

对策——以问题为导向,双牌县在麻江镇推动“阳光村务”落地见效,形成“队伍重塑+严查快办+资金清理+能力提升”的组合拳。

其一,针对村务监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等问题,镇纪委指导相关村组依法依规开展全面审查与调整,清退违规兼职人员,同步补选群众认可的新成员,强化监督组织的独立性与代表性。

其二,把监督重点对准群众最关切的资金管理,既查处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也推动重点项目征地补偿款规范发放,通过开展“纪委喊你来领钱”等形式,集中清理和督促发放长期挂账的村组集体资金、征地补偿款等累计2700万余元,惠及2571名群众,让资金运行“看得见、对得上、领得到”。

其三,针对监督能力薄弱、公章长期闲置等现象,镇纪委联合乡财政所等部门开展靶向培训,围绕村级报账监督程序、公章使用等关键流程进行规范化指导,把制度条文转化为可操作、可执行的工作方法,推动监督人员真正做到“会监督、敢监督、善监督”。

随着规范监督公章在村级账目中成为必不可少的程序性环节,村级财务管理逐步形成刚性约束。

前景——“阳光村务”建设的价值,不仅在于解决一时一事,更在于通过制度化安排把监督嵌入基层治理全过程。

面向未来,麻江镇相关部门表示将持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果,把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为长效机制,推动村级事务公开常态化、资金管理规范化、监督运行闭环化。

可以预期,随着监督队伍更专业、流程更清晰、公开更及时,基层“小微权力”运行将更受约束,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将得到更充分保障,村级治理将从“被动纠错”转向“源头预防”,为守护集体资产、护航乡村振兴提供更坚实的纪律和制度支撑。

基层监督的强化是推进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双牌县麻江镇的实践表明,只要坚持问题导向,规范监督队伍,完善制度流程,强化能力建设,就能使基层监督从"形式监督"转变为"实质监督",从"虚设机构"转变为"有效制约"。

这种以透明促廉洁、以规范促治理的探索,为其他地区深化基层民主监督提供了有益借鉴,也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纵深推进的坚定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