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里头,“试穿完了马上就退货”的事儿最近闹得挺凶

校园里头,“试穿完了马上就退货”的事儿最近闹得挺凶。这种事儿主要发生在演出服饰上,反映了大家对规矩的认识还不太到位。元旦假期刚结束,不少卖衣服的商家在网上吐槽,说收到了一大堆从学校寄来的退货包裹。这些退货里的古风演出服上面有明显的污渍、缝线也裂开了,甚至还沾着舞台上的彩屑。商家查了一下物流信息发现,这些订单基本都是河北、江西那边的中学发出来的,时间点刚好卡在学校元旦搞文艺汇演的时候。虽然商家没直接说具体是哪所学校,但有网友发现某高中微信公众号发的晚会照片里,学生们穿的衣服跟退货的东西一模一样。事情传开后,商家先是把相关的帖子删了,说问题解决了,后来又透露其他地方也有类似情况,说明这种现象还在扩散。 仔细分析一下原因,主要是大家对规矩的理解有点偏差。法律规定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本来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可有些人为了占便宜,把它当成了可以短时间随便用的特权。特别是现在的学生年纪还小,价值观还在形成期,搞不清“商品完好”到底指的是什么,觉得只要穿过了就可以退。还有就是学校搞集体采购的时候,很多学生都是自己网上买东西,家长和老师也没及时指导他们怎么做。再加上电商平台审核不严,对那种老是退货的行为没有预警机制。 这种情况带来的影响挺严重的。商家直接亏了修理费和货物贬值的钱;时间久了商家成本变高了,最后还是得让所有顾客来买单;学校也因为这件事掉价了;更可怕的是学生们在退货的过程中养成了对规矩不在乎的心态。电商平台的数据显示,学生退货的比例一直比社会平均水平高不少,演出服这种特定场景的商品尤其明显,这说明商业上的规则和学校实际情况对不上号。 想把这事解决好,得靠家庭、学校和平台一起努力。学校要把消费伦理教给学生;家长得盯着孩子在网上花钱;平台也能给演出服这种特殊商品标个提醒说明白咋用;有的学校已经开始要求班级集体网购必须给班主任报备了。以后这种因为活动和网络消费结合起来产生的争议肯定还会有很多。 我们不能光骂骂咧咧地谴责人,得把规矩给建起来。一方面得把法律里的“商品完好”说得更具体点;另一方面还得让行业自己定个退货规范。说到底这是在培养大家的契约精神。一次演出服的退货风波量出了规矩意识和责任之间的距离。等舞台的灯光都熄了留下的不该只是标签上的折痕还有孩子成长中的规则意识的印记。现在数字经济这么发达怎么让每一次点击下单都变成法治素养的锻炼课怎么不让七天退货权变成可以推卸责任的免费卡这既是个做生意的问题也是个提升国民素质的问题只有把规则意识装进了每个人的心里校园和社会才能和谐发展一起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