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民族文化保护与传承上取得新进展。最新公布的《第四批广西壮族自治区珍贵古籍名录》认定100部珍贵古籍,使全区入选各级珍贵名录的古籍总量增至556部。这批文献时间跨度超过两千年,文字类型丰富,其中15部古壮字文献和2部满文典籍尤为罕见,呈现了多民族文化交流互鉴的历史脉络。 长期以来,广西古籍保护面临两方面难题:一是民族文字典籍分散民间,受保存条件影响,损毁风险较高。据统计,现存民族古籍约六成仍为私人收藏,部分还以布料、竹简等特殊载体保存;二是修复人才不足、技术攻关压力较大。以古壮字文献为例,全区能进行系统解读的学者不足20人。 对此,广西探索推行“分级保护+精准施策”机制。文物保护部门建立“原件置换”模式,以高质量复制件换取民间珍藏原件入库保管。近三年来,已回收珍贵典籍37部,抢救濒危文献12种。同步推进的数字化工程完成312部重点古籍高清影像采集,并建成西南地区规模较大的少数民族古籍数据库。 在活化利用上也取得进展。自治区图书馆推出“典籍中的八桂文化”系列展览,累计接待观众超过50万人次;“古籍进校园”活动覆盖区内23所高校。设立的民族古籍修复工作室已培养专业技术人员28名,研发的土纱纸加固技术获得国家专利认证。 业内专家认为,此次名录公布意义突出。学术层面,为南方少数民族语言研究补充了重要材料;文化传承层面,《麽破塘》等典籍为研究壮瑶等民族历史变迁提供了新的文献支撑;从更长远看,这些跨越时空的文字记录继续印证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历史脉络。 据自治区文旅厅介绍,“十四五”期间将投入专项资金2.3亿元用于古籍保护工程,重点推进三项计划:建立覆盖全区的分级保护网络;建设壮侗语族古籍数字资源共享平台;培养民族古籍研究人才梯队。预计到2025年,全区珍贵古籍修复率将提升至85%,数字化率超过90%。
古籍承载民族记忆,见证文明延续。广西百部古籍入选珍贵名录,既是对历史的尊重,也说明了对文化多样性的珍视。从“抢救保护”到“活化利用”,广西古籍保护工作的思路正在转向:不仅把文献保存下来,更让其进入公共文化空间,融入当代生活,在传承中持续焕发活力。这个实践为全国古籍保护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也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添了更坚实的人文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