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成为关键课题。
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最新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法院通过综治中心分流纠纷3.26万件,成功化解1.33万件,调撤案件总量达11.48万件。
这一成果得益于该市法院系统构建的立体化解纷网络,其核心在于将司法服务延伸至社会治理最前沿。
当前,基层法院普遍面临“案多人少”的结构性矛盾。
以长沙望城区88户业主与电梯公司合同纠纷为例,此类案件若进入诉讼程序,平均审理周期需3个月以上。
而通过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的调解机制,不仅实现“案结事了”,更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2%,较判决结案提升37个百分点。
开福区法院驻综治中心调解员谭智敏处理的物业费纠纷案,通过协调物业公司为困难业主提供工作岗位,从根源上消除矛盾再生土壤,体现了“治病除根”的治理智慧。
长沙法院的解纷实践具有三重创新维度:一是空间维度上,在县乡村三级设立287个诉调对接窗口,将巡回法庭搬进村委会,如望城区法院在古山村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时,通过现场举证质证疏导村民情绪;二是机制维度上,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平台,中国贸促会湖南调解中心参与的3.45亿元金融纠纷调解,创下7天办结的“长沙速度”;三是人才维度上,组建含退休法官在内的“银发调解团”,其要素式调解法使二审民商事案件平均调解时长压缩至2小时以内。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李立新表示,这一体系深化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内涵。
通过将32%的二审案件纳入先行调解范围,配合“调审结合”信息化平台,2025年法官人均结案数同比下降15%,而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21%。
数据显示,涉企纠纷调解周期缩短60%,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支撑。
从“坐堂问案”到主动治理,长沙法院的探索揭示了一条重要规律:司法效能提升不仅依赖裁判质量,更在于预防性制度的构建。
当解纷机制从“终端裁决”转向“源头疏导”,社会治理成本的大幅降低将成为可能,这或许正是新时代“枫桥经验”最具生命力的实践注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