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开展“法治进基层”专项行动 推动二十大精神与普法教育双落地

基层治理和校园安全是社会关切的重点领域。

近年来,随着社会结构和信息传播方式快速变化,未成年人面临的风险场景更加多元,不良交友、校园欺凌、涉网违法等问题呈现隐蔽性强、传播快、危害广的特点。

如何让群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法,如何让学生懂得规则边界、学会自我保护,成为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课题。

唐河县人民法院此次把宣讲阵地同时延伸到机关和学校,体现了以法治方式回应现实关切、以系统举措提升治理效能的工作导向。

从问题看,一方面,基层在推进依法治理过程中仍存在“法律知识到不了一线、法治资源供给不均衡”的现实短板:部分群众对政策方向、法律红线认识不够清晰,遇到矛盾纠纷时习惯凭经验、靠情理,容易造成小问题拖大、矛盾叠加。

另一方面,校园法治教育也面临“知法不等于守法”的难点:一些学生对违法犯罪的后果缺乏直观认识,对网络空间的“低成本参与”风险估计不足,容易在同伴影响或利益诱导下触碰法律底线。

从原因分析,风险治理的难点主要来自三方面:其一,法治宣传与现实场景衔接不够紧密,单纯讲条文容易“入耳不入心”;其二,网络技术与社交平台降低了涉网违法的参与门槛,部分未成年人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行为的违法性认识不足;其三,校园欺凌等问题往往伴随沉默与隐忍,受害者不愿说、旁观者不敢说、施害者不以为意,导致事前预防和事后处置的成本上升。

对此,普法必须从“灌输式”转向“情境式”,从“讲道理”转向“讲后果、讲路径”。

在具体举措上,此次活动采取“机关宣讲+校园课堂”双线推进。

在湖阳镇人民政府的宣讲报告会上,唐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王云鹏围绕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基层工作实际,从重大意义、阶段定位、发展目标、战略任务以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等方面作系统解读,着力把宏观部署转化为基层可理解、可落实的工作要求,帮助基层干部把握方向、明确重点,更好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治理实践。

在湖阳镇第二初级中学的法治课堂上,王云鹏从“法是什么”切入,以“案例讲解+法律解读”方式讲清法律对社会秩序的规范作用,并针对不良交友、校园欺凌等典型问题逐案剖析,提示行为风险与法律后果,引导学生从小养成规则意识、边界意识。

同时,多部门、多人协同授课强化了内容的针对性与层次感。

湖阳法庭法官周启印以通俗语言讲解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学生树立是非观念,学会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求助、依法维权,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与求助能力。

刑庭法官助理屈婧雯聚焦“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涉网高发风险点,结合司法实践案例讲清构成要件和法律后果,提醒学生不做“工具人”、不为蝇头小利越线,以增强辨别能力和自我约束能力。

授课结束后,干警向学生发放《向校园欺凌和暴力说“不”》漫画读本,以更适合青少年阅读的方式巩固学习效果,提升普法的可接受度和持续性。

从影响看,“机关+学校”联动的普法路径具有多重现实意义:对基层治理而言,有助于把政策理解和法治要求统一起来,推动依法行政、依法治理落到具体环节,减少因认知偏差导致的治理盲点;对校园安全而言,有助于把法律规则前置到成长过程,在风险发生前形成“知道不能做、明白为何不能做、清楚做了会怎样”的认知闭环;对社会层面而言,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治,能够推动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建设平安校园提供支撑。

从对策建议看,面向下一步工作,可在三个方面持续发力:一是推动普法常态化、菜单化,围绕校园欺凌、网络诈骗、个人信息保护等高频问题形成可复制课程包,定期进校进村开展“回访式”宣讲;二是完善协同机制,推动法院、学校、家庭、社区形成联动,建立线索报告、心理辅导、法律援助、矛盾调处等闭环处置流程;三是强化体验式法治教育,通过模拟法庭、旁听庭审、法治社团等形式提升参与感,让规则意识从“知道”走向“内化”。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推进,法治教育将更加注重精准供给和实效导向。

以司法机关专业力量下沉为支点,带动基层与学校形成稳定的法治资源供给网络,有望在源头预防、风险识别、纠纷化解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尤其在网络空间风险仍将持续存在的背景下,针对未成年人群体的“识别—拒绝—求助—维权”能力建设将成为法治教育的重要方向。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唐河县法院此次普法宣讲活动,不仅是对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生动实践,更是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有益探索。

通过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宣讲与教育相统一的方式,既播撒了法治理念的种子,又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了法治根基。

这样的创新实践值得推广借鉴,必将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