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五庭副庭长刘为波在近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披露了一组令人警惕的数据和现象。
在近三年的毒品犯罪案件办理中,未成年人滥用新型毒品的情况日益突出,其中不乏初中阶段的学生。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青少年在成瘾后被不法分子利用和教唆,逐步走上参与毒品贩运的犯罪道路,从单纯的滥用者演变为犯罪分子。
这一现象反映出当前禁毒工作面临的新挑战。
青少年之所以成为新型毒品滥用的高危人群,根本原因在于其自身特点与新型毒品特性的"完美结合"。
从青少年角度看,这一群体心智发育尚未成熟,对事物的辨别能力相对较弱,对新型毒品危害的认识存在明显不足。
同时,青少年普遍具有好奇心强、追求新奇刺激、从众心理明显等特点,这些心理特征使其容易受到不法分子的误导和诱惑。
从毒品角度看,新型毒品的伪装手段日益高明。
与传统毒品的晶体、粉末、片剂形态不同,当代新型毒品被精心伪装成巧克力、饼干等食品,或冒充咔哇酒、神仙水等饮品,甚至混入电子烟等日常用品中销售。
这种隐蔽性和伪装性既增加了执法部门的打击难度,也极易迷惑缺乏警惕的青少年。
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尚未被列入管制名单的成瘾性物质也在被广泛滥用。
以"笑气"为例,其学名为一氧化二氮,早在2015年就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长期或过量滥用"笑气"会导致严重的神经损伤,患者可能出现肢体瘫痪、精神失常等症状,甚至危及生命。
近三年来,缴获的涉案"笑气"数量大幅上升,滥用人员中青少年占比较大。
此外,丁烷、替来他明及部分麻精药品复方制剂等物质的滥用问题也不容忽视。
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这些物质尚未被列管的法律空隙,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和销售,成为影响禁毒工作成效和平安中国建设的重大隐患。
针对这一严峻形势,人民法院采取了多管齐下的应对措施。
在法律适用层面,法院坚持精准施策,对于加工、贩卖尚未列管物质的行为,准确运用相关法律规定予以惩处,并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机衔接。
这一做法充分表明了"未列管不代表不该管不能管"的严正立场。
同时,法院还重点惩治涉及"笑气"等物质的次生犯罪,对于利用这些物质实施强奸、猥亵、故意伤害等犯罪的行为,以及吸食后驾驶机动车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切实加大打击力度。
在预防和教育方面,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
通过庭审直播、发布典型案例、法治进校园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向广大青少年揭示新型毒品和未列管成瘾性物质的严重危害,帮助他们清醒认识到这些物质同样会毁灭人生。
此外,法院还通过制发司法建议等形式,推动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对"笑气"等物质的管控,并建议有关部门及时开展列管评估,推动相关成瘾性物质纳入管制范围。
未成年人涉新型毒品与成瘾性物质风险上升,警示治理必须既“治已病”更“治未病”。
一方面,要以严格司法维护法律权威、守住社会安全底线;另一方面,更要通过科学监管、家庭学校社会协同教育与精准普法,补齐认知短板、堵住流通漏洞,让“伪装成日常”的危险无处藏身,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