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签机票“退改费用”接近原价两倍引热议:差价计入开票口径待厘清

近日,一起机票改签费用纠纷引发关注。

网友汤先生反映,他在第三方购票平台花费470元购买了一张北京飞宜昌的机票,改签后被收取894元的"退改费用",总费用达到1364元。

这笔费用的突然出现,让汤先生产生了疑问:为何改签费用会接近原票价的两倍?

根据汤先生提供的信息,事件的起因相对简单。

他于2025年12月16日通过第三方平台购票,原计划12月30日出行,总费用558元,其中机票470元、保险40元、全能保障服务48元。

12月26日早上,因行程变动,汤先生向平台提交了改签至27日的申请。

平台当时提示,如果改签同航空公司机票可免收退改费。

正是这一提示,让汤先生认为改签不会产生额外费用。

然而,当汤先生在元旦后为行程开具发票报销时,才发现问题所在。

发票明细显示,除了470元的"代订机票产品"外,还有894元的"退改费用"。

这笔费用的出现,让汤先生始料未及。

对此,第三方平台和航空公司分别做出了解释。

平台客服表示,894元的"退改费用"由两部分组成:780元的机票差价和114元的改签手续费。

由于改签时间临近起飞,机票价格实时浮动,新票价高于原价,因此产生了差价。

平台还补充说明,汤先生购买的全能保障服务可以抵扣部分手续费,根据改签时间距起飞时间的长短,可分别抵扣100%、50%或25%的手续费。

汤先生当时可以减免50%手续费,但后台显示他放弃使用了。

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客服也确认了这一说法,并指出根据航司规定,经济舱V舱以上舱位在起飞前7天以上改签可免手续费,但仍需补差价。

问题的关键在于费用的透明度和发票的规范性。

汤先生质疑,如果894元中包含的是机票差价,为什么这部分费用不与原票价一起开具,而是单独列为"退改费用"?

这种做法容易造成消费者的误解,使其无法清晰了解费用构成。

广东哲清律师事务所律师马俊哲对此进行了法律分析。

根据2021年施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承运人或航空销售代理人应当按照相关条件办理旅客的变更或退票。

中国国航在官网公布的《国内客票自愿退票和自愿变更实施细则》中,对不同价位不同时段的退费比率有详细规定,最高手续费不超过75%。

因此,汤先生的退费情况可能存在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发票中将机票差价全部归入"退改费用"的做法,有可能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合规的操作应当是清晰、分项列明费用构成,例如分别列示改签手续费、机票差价等项目,让消费者一目了然。

平台建议消费者如需明细可开具电子行程单,但这种被动的解决方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当前,第三方购票平台已成为消费者购买机票的重要渠道。

这些平台作为航空销售代理人,在收取费用、开具发票时应当遵循透明、规范的原则。

不仅要符合法律规定,更要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费用构成不清晰,容易引发消费者的不信任,也可能导致纠纷升级。

机票改签费用争议折射出消费者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在数字化消费时代,透明、规范的服务不仅是行业底线,更是赢得消费者信任的关键。

各方需共同努力,推动航空服务向更公平、更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