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7日,被告赵某给原告张某打了一张借条,借了450000元钱。借条里规定,这笔钱要在2024年4月7日之前还清,借钱期间每个月要给1.5%的利息,要是逾期不还,每个月还要多给2%的利息。被告赵某还在借条里说了,要是他不还钱,就愿意承担诉讼费和律师费。等到2024年4月7日还款期限到了,原告张某多次催款都没有结果,只好把被告赵某告到了法院。在法庭上,赵某的律师提出抗辩,他说借条里写的利息加起来早就超过了LPR的四倍,属于高利贷,所以律师费不该由被告承担。法院最后审理后认为,虽然借条里规定的利息加起来超过了LPR四倍,但可以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来计算利息。法院还说了,利息和逾期利息属于借款人为了得到这笔钱而愿意支付的费用,律师费是出借人为了维权产生的费用。所以只要借条里明确写了“律师费由违约方承担”,而且这笔费用合理有证据的话,法院就会支持原告要律师费的请求。最终法院审查了相关证据后,支持了原告要求被告承担律师费的诉讼请求。 我律社特约辽宁槐城律师事务所的刘洋律师为大家释疑。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怎么才能争取让败诉方承担律师费呢?其实关键就是要在合同里写清楚相关约定。槐城律师给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就是要在合同里明确写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第二是在聘请律师的时候要了解清楚收费标准;第三是要保留好支付律师费的凭证和发票。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问题也可以点击下面的二维码进行咨询。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