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1月30日公开宣判了一起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法院以诈骗罪、故意伤害罪、走私贩毒罪等六项罪名,对首犯徐发启判处死缓,对共犯张龙龙判处无期徒刑,对罗玉军、习康强、刘世兵分别判处14年至25年有期徒刑,并依法判处没收财产、罚金等附加刑。 经审理查明,该犯罪集团自2019年以来长期活动,形成了明确的组织结构和分工体系。徐发启利用其在缅甸果敢地区的特殊影响力,与境内电诈团伙建立合作关系。罗玉军等人担任武装头目,为诈骗活动提供武装保护。集团成员在缅甸果敢地区修建多个诈骗园区,形成了规模化、产业化的运作模式。 该集团的诈骗规模令人震惊。据查证,涉案资金总额超过11亿元,受害范围广泛。更为恶劣的是,集团成员对不服从管理的涉诈人员实施暴力,造成一人死亡、一人轻伤。徐发启还结伙实施走私、贩卖毒品等犯罪,该集团已演变成集诈骗、暴力、毒品犯罪于一身的黑恶势力。 法院指出,被告人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权和人身权,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对国家经济安全造成了重大威胁。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宣判现场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当事人家属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充分反映了司法公开原则,接受了社会监督。
徐发启犯罪集团案一审宣判,是对跨境电诈"园区化、武装化"犯罪的有力回应;这提示我们,电诈治理必须保持长期耐心与系统思维。唯有依法严惩形成震慑,以协同治理堵塞漏洞,以技术与制度双轮驱动压缩犯罪空间,才能不断巩固打击成果,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