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检察工作体系进行了重要调整。11月,最高检成立刑事检察工作指导小组,并调整完善了第一至四检察厅的职能职责和运行机制,继续理顺了刑事检察工作的组织体系。调整后,普通犯罪检察厅的职责更加明确,统筹负责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工作,形成了更加科学合理的工作格局。
刑事"挂案"清理既是司法系统的自我革新,更是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当30万件积案成为历史坐标,其背后折射的不仅是办案数量的变化,更是司法理念从"结案了事"到"案结事了"的深刻转变。在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征程上,这种以问题为导向的法治突破,将持续释放制度红利,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正义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