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政协委员薛军:行政机关和国企选律师,这事儿标杆性很强,做得好不好,不光关系到自家管得好不好,

现在好多省份都在推依法治国,还有个营商环境改善的事儿。法律服务作为关键的市场要素和治理资源,配置得好不好、质量行不行,大家都挺关注的。这次贵州省政协委员、省律师协会副会长薛军,就行政机关还有国企怎么选律师事务所,提了不少具体意见。 他讲得挺明白,高质量法律服务不光是政府依法行政必须的,也是保障国企还有其他市场主体合规经营的重要支撑。行政机关和国企选律师,这事儿标杆性很强,做得好不好,不光关系到自家管得好不好,还会影响整个法律服务市场的发展方向。 以前有些采购项目吧,光盯着价格便宜,甚至“价低者得”就直接成交。薛军觉得这不大行。法律服务这东西核心在于专业资质、风险防控能力和解决问题的本事,是智力密集型工作。光拿报价来论高低,不符合“优质优价”的原则。要是图便宜中标了,服务缩水或者出了岔子,最后算总账反倒贵了,还得承担风险。而且这容易导致行业内部互相压价抢生意,“内卷”得厉害。 为了破解这个难题,薛军建议贵州能参考国家的经验。他提了个现成的例子:2023年2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还有中国证监会联合发了个《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这个办法建立了一套以质量为核心的评价体系,里面明确列了资质、执业记录、质量管理这些因素,特别是质量管理的权重不低于40%,而审计费用报价的权重不超过15%。薛军说会计师跟律师行业其实差不多,都是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选机构的标准逻辑也高度相似。 所以他建议贵州财政厅和省国资委照着这个路子走,一起研究个《选聘律师事务所管理规定》。这个规定得把评价要素、关键质量要素的权重还有基准价定清楚。比如专业团队、业绩经验这些重要因素的权重应该占大头。还要找个科学的方法来确定服务基准价,比如用有效报价的平均值来参考。这样就能把“价格竞争”变成“质量竞争”。 另外还得配套两方面的措施:一个是过程监督和事后评估。全省的财政、国资监管部门得加强检查,看规定到底有没有落实到位。另一个是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得把行政机关买法律服务的钱足额放进预算里去,这样才能按服务质量付合理的钱,别让预算限制了事情的走向。 薛军的这些建议其实挺实在的。它们不光是解决选律师这个具体问题,更是在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制度设计让行政机关和国企更看重法律服务的品质和长期价值,对他们自身防风险、提效能有帮助,也能给整个行业传递信号,让大家都把心思放在提高专业水平上。 对于贵州来说这事儿挺有意义的。能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上新台阶,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最终还是服务于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大局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