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每年都要吃掉200亿只鸡爪,它现在可是零食界的大明星了。不过,大家对鸡爪的喜爱,其实是有很长历史的。早在战国末年,《吕氏春秋》里就有记载说,齐王喜欢吃鸡爪,每次都要吃上好几千只。后来西汉的《淮南子》里也提到过这件事,说齐王对鸡爪的痴迷程度很高。齐王当时吃的鸡爪,就是现在我们常说的“掌中宝”。虽然这个数字听起来有点夸张,但当时的人们确实很爱吃鸡爪。后来就有了各种历史故事流传下来,说齐王吃太多鸡爪导致鸡价涨得老高,最后连宫廷里的鸡爪储备都不够用了,御厨只好拿鸭爪来代替。有两位大夫高虿和栾灶侍奉齐景公吃饭,看到这种情况很不满,因为他们觉得庆封太霸道了。于是他们就找机会发动叛乱,结果庆封逃跑了,庆氏一族也受到牵连,不少人因此丧命。这次事件被称为“齐国血案”。 从这个故事可以看出,早在先秦时期,鸡爪就已经是贵族餐桌上的常客了。古代的人还把鸡爪和“猩唇”放在一起说,觉得它们都是美味佳肴。唐人段成式在他的书中也提到过这个说法。 古代的时候,吃个鸡爪子还是挺有讲究的。很多人在聚在一起的时候或者送别人的时候都会特意准备一道这样的菜来招待客人。北宋诗人梅尧臣在送别田遵古秀才的时候就提到了这一点。 南宋诗人陆游也是个鸡爪子爱好者。在他保留下来的诗歌里还有不少关于他吃鸡爪子的记录呢。1199年农历十一月的时候,陆游写下了一组诗《龟堂杂兴》,第一首就写了他吃鸡爪子的事情。五年之后,他又在诗里提到了和朋友们一起聚餐时吃鸡爪子的场景。 明代的时候,“凤”的称号被赋予了雄鸡。虽然最初“凤”指的是野鸡(雉),但是这种传统流传到民间后就变得简单了一些,一般用家养的雄鸡代替就行了。慢慢地,“凤”这个称呼就变成了雄鸡的代名词,“凤爪”也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鸡爪的别名。 明清时期的小说里经常能看到鸡爪的身影。比如说《金瓶梅》里描写宴席上的菜肴就有“桌上无非是鹅鸭鸡蹄”这么一句;还有《红楼梦》里也有凤姐儿请刘姥姥吃茄鲞时提到过用炒过的鸡瓜来拌茄鲞的做法。 虽然鸡爪本身没有多少肉可吃,但是因为它曾经被齐王钟爱并记录在史书中,后来还被称为“凤爪”,登上大雅之堂。这正好体现了中国饮食文化中那种化腐朽为神奇的理念。就像清代美食家袁枚说的那样:“善烹调者,可使无味者入味,可使弃物成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