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陕西西安的王女士在小寨赛格一家品牌店里,付了4999元买了个新包。可这包刚拿回家里没多久,王女士就发现包上有一道2厘米长的划痕,边缘还刮毛了。王女士很生气,觉得自己花了近5000元买的东西质量有问题,于是第二天去找商家退货。可店员却说只能换同款式的商品,根本不给退。王女士就去找小秦帮忙栏目反映情况。 李佳和葛兰记者把这个情况记录下来后,在3月24日去了小寨赛格商场。商场的负责人姓雷,他解释说之前店员对退换货政策理解有误,现在跟品牌方还有商场沟通后同意退货,只是需要走流程。雷先生说因为涉及财务结算等问题,退货得要3个工作日才能完成。他还说如果这个周五之前还没弄好,王女士随时可以再来沟通。 这次陕西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刘东晨律师也给出了自己的看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商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话,消费者是有权退货的。这次王女士买的包说明书上明确写着有质量问题可以退货说明双方已经约定好退换货条件了。商家直接拒绝退货就是违约行为应该承担责任包括退款和维权支出的必要费用如打车费等。 刘东晨律师还提到了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最好,避免不必要的麻烦打官司。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买东西一定要仔细检查质量问题如果发现问题要及时跟商家沟通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