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庄河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燃放过期烟花导致的严重伤害案件。2021年春节期间,市民刘某从正规零售点购买的"六福齐天"烟花在燃放时突然近距离爆炸,导致其双眼永久性损伤。司法鉴定显示,该烟花生产于2014年,已过期7年,这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法院认定销售方违反《产品质量法》,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烟花爆竹本应为春节增添喜庆气氛,却因疏忽大意带来安全隐患。本案中销售方因售卖过期产品承担法律责任,既是对受害者的补偿也是对行业的警醒。春节将至,每位消费者都应重视烟花爆竹安全问题,从选购到燃放的每个环节都需谨慎对待。只有这样,才能让绚丽的烟火真正装点节日的美好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