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一行在张家界组织召开征求意见建议座谈会,邀请全国及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法院工作和工作报告草案建言献策。
座谈会由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主要负责人主持。
与会代表委员在充分肯定省高院年度工作成效的同时,围绕司法服务实体经济、加强基层治理、提升审判质效等提出针对性意见。
问题:当前司法服务面临的多重新课题更为凸显。
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主体活力释放,中小微企业在合同履行、融资担保、劳动用工等领域的纠纷类型更加多样,诉求更强调“及时、可预期、成本可控”。
与此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校园法治教育、网络空间治理等新领域对司法供给提出更高要求。
行政争议数量与复杂程度上升,也对依法行政、实质化解争议、统一裁判尺度提出新的命题。
基层矛盾纠纷仍存在易反复、易叠加的特点,如何在源头预防、前端分流、联动化解方面形成合力,是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环节。
原因:上述问题的形成,既有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案件结构变化”,也与治理方式转型有关。
一方面,市场交易频次提高、产业链条延伸,使得纠纷更易跨行业、跨地域;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主体抗风险能力相对较弱,一旦出现账款拖欠、合同违约等情况,容易引发连锁反应。
另一方面,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决定了法治教育不能只停留在“入校宣讲”,还需要与家庭、学校、社会共同构建长期机制。
行政争议方面,一些领域专业性强、政策性高,若行政机关前端程序把关不严、释法说理不足,易导致群众对行政行为理解偏差,从而进入诉讼。
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压力增加,则与城乡社会结构变化、人员流动频繁、利益诉求多元相关,单一渠道难以完全承接复杂需求。
影响:司法工作如何回应这些新变化,直接关系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以及群众获得感提升。
对企业而言,公正高效的司法救济能够稳定交易预期、降低制度性成本,促进守信践诺;对未成年人而言,持续、精准的法治宣传与司法保护能更有效防范侵害、减少违法犯罪;对行政争议治理而言,裁判导向越清晰,越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规范执法;对基层治理而言,若源头化解机制更加健全,可减少诉讼增量、缓解对抗情绪,形成“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治理效果。
对策: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从多角度提出建议,集中体现为“让司法更贴近发展所需、民生所盼”。
一是围绕中小微企业司法需求,建议进一步完善涉企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优化立审执衔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提升“快立、快审、快执”能力,以更稳定的规则预期护航企业发展。
二是围绕未成年人保护与法治宣传,建议加强以案释法和分层分类普法,推动家庭、学校、社会与司法机关形成协同机制,提升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持续性。
三是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建议强化裁判规则供给与典型案例发布,提升裁判尺度统一性与透明度,推动市场主体在可预期环境中安心经营。
四是围绕行政案件审理导向,建议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注重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通过释法明理、完善沟通机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五是围绕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建议加强诉源治理,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联动,进一步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前景:湖南省高院表示,将对意见建议进行全面梳理、逐项研究,并压实到具体业务部门推动落实,把来自代表委员的建设性意见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务实举措。
面向下一阶段,随着依法治省纵深推进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快,法院工作既要在审判执行主责主业上提质增效,也要在服务大局、司法为民上持续发力:以更高质量的裁判供给稳定预期,以更高效率的纠纷解决机制降低成本,以更有温度的司法举措回应民生关切。
通过主动接受监督、广泛听取民意并形成闭环落实,有望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让公平正义更可感、更可及。
司法为民没有休止符,法治建设永远在路上。
这次座谈会不仅是一次意见的收集,更是一次民智的汇聚、共识的凝聚。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只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才能让司法工作更好地顺应时代要求、回应人民期待,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湖南注入强劲的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