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已成为食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但快速扩张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监管课题;市场监管总局法规司副司长王丹在1月16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出台的《规定》聚焦行业突出问题,搭建了更有针对性的监管框架。 有关问题的关键,在于直播卖食品的模式不同。当前主要有两种直播形态:一是“店播”,即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建直播间直接销售;二是“达播”,即非食品生产经营者通过直播间为食品企业带货。两种模式在经营主体、资源投入和业务形态上差异明显,但过去缺少更细化的规则支撑,容易出现责任边界模糊、风险控制不足等情况。 为此,新规坚持分类管理与统一底线并行。在管理制度上,“店播”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直接销售行为,要求直播间运营者依法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与交易规模和风险水平相匹配的专职管理人员。“达播”虽不属于食品生产经营者,但同样需参照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管理人员,落实“谁经营谁负责”。 信息公示上,两种模式都需履行直播电商的基本信息公示义务。其中,“店播”还要直播账号主页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预包装食品备案等资质信息,方便消费者核验。此安排提升了“店播”的身份透明度,便于消费者作出选择。 在查验义务上,“店播”应依法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保存相关凭证。“达播”则需建立更严格的选品制度,核验食品经营者身份信息以及许可或备案、合格证明等材料。差异化要求既贴合两种模式的特点,也强化了食品来源的可追溯性。 更重要的是,新规对所有直播间运营者划定了共同遵守的“三道行为底线”。第一,建立事前合规审核机制,每次直播前对营销人员、食品及相关内容进行审核,防止问题食品进入直播环节。第二,建立食品抽样检验制度,结合食品类别和风险状况等因素,定期对直播销售食品开展检验,及时排查隐患。第三,严格规范信息发布,禁止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和药品,禁止虚假宣传产地、成分、功能等信息,禁止发布由不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 这些举措反映了监管部门在鼓励创新与防控风险之间的取舍与平衡:分类管理避免简单套用同一标准,为不同模式留出必要空间;统一的行为底线则确保食品安全责任不落空,更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随着数字经济与传统食品行业加速融合,“放管结合”的监管方式更显关键;此次新规既为市场创新提供了更清晰的规则边界,也守住了食品安全底线。在提升商业效率的同时保障“舌尖上的安全”,既考验监管的尺度,也关乎社会治理水平。可以预期,随着责任边界继续明确并落到实处,“放心消费”将成为直播电商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