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湖北人都知道黄石的土豆片好吃,可林某偏偏就把这事儿给搞砸了。事情还得从2019年说起,赵某在武汉的那条小吃街上开了个铺子,专做黄石土豆片,干了几年就成了网红打卡点。为了图个名正言顺,2019年他还专门注册了“黄佦佬”的商标。谁承想2022年3月的时候,赵某发现旁边有个叫林某的小贩,也在卖“黄石秘制土豆片”,招牌上的图案和他的简直一毛一样,连文字都写成了“黄石佬”。 这可把赵某气坏了,立马把林某给告到了科学城法庭。法院一看,觉得赵某是妥妥的权利人,注册商标也是好好的。而林某呢,未经允许就把“黄石佬”和图案一块儿用在餐车上了。这“黄石佬”跟“黄佦佬”看着就像双胞胎,图案更是一模一样,随便哪个路人一看都得以为他俩是一伙儿的。因为双方都没拿出证据说明到底亏了多少钱,科学城法庭综合考虑了商标名气、被告卖了多少货、坏没坏心眼儿、干了多久规模多大这些情况,最后定了调子让林某赔赵某1.5万元。 《商标法》里其实也讲了个地名和通用名可以合理用的事儿。按理说“黄石”就是个地名,“土豆片”谁都能叫,但要是碰上这种特殊情况可就不一样了。这里的“黄佦佬”在武汉那条街上是有响当当名气的大牌子,林某又是在旁边卖东西的流动餐车。这种时候还在卖同款产品搞这些花花肠子,太容易把大家伙儿弄糊涂了,谁知道是哪家的?谁又知道两家有没有啥关系呢?要是消费者因此迷糊了选错了地方或者买错了东西,那肯定是侵权。 无论是大企业还是街边摆摊的个体户做生意做宣传都得守规矩。谁要是不打招呼就随便用别人的商标或者画个看起来差不多的东西骗人,搞出来混淆的后果那是要吃官司的。不管你是有心还是无意只要侵权了就跑不了法律的惩罚这事儿上可不能心存侥幸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