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我在网上刷到个新闻,说的是全国政协委员李兴钢建议建筑设计行业推行“人工时”计价模式改革。我第一次听到“人工时”,脑子里第一个蹦出来的词是“保姆”,因为她们就是按工时收钱的。以前要是把建筑师和保姆放在一起比较,肯定有人不服气;现在回头看,估计大多数建筑师也没啥好说的。毕竟我们的工资可能都比不上保姆高,保姆工资拖欠了还能找地方投诉;建筑师加班加点的权益却没法得到法律保护。所以我对李大师的建议挺感兴趣,今天就来聊聊这个话题。 其实咱们对钟点工挺熟,但对“人工时”这种收费方式不一定清楚。它本质就是按干活时间算钱,服务方根据人员技能等级和工作时间算出基础成本,再加上利润给客户收费。这种方式在专业服务、外包运营这些领域用得挺多,建筑设计行业里也有一些。比如北京的那个规定就提到了“附加服务、零星服务或变更”可以按人工时法计费;上海也说了“超出合同约定的差旅人工、驻场人员工作、零星服务、项目变更”这些都能用时间单价法算。平时咱们大多按投资额百分比或者建筑面积来算钱,最后结算时经常被核减费用。 李大师在采访里是这么说的:现在建筑设计的计价问题主要有市场指导文件不够明确、光用面积或造价来算、招投标只看价格竞争、跨地区和等级的成本参考标准缺乏等问题。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得搞“人工时”计价改革。不过我觉得光改收费标准还不够根本。 设计行业真正的大问题不是怎么收钱,而是“什么时候给钱?能给多少?”的问题。哪怕计价方式改了,业主要是不按合同办事拖欠钱或者打折支付,乙方照样没辙。毕竟现在建筑项目的甲方大多都挺强势的。 再说了,任何计价方式都有好有坏。对设计师来说,“人工时”能让他们干完一天活儿拿到一天的钱;对雇主来说钱花得清楚但试错的时间成本就高了。要是请了个不靠谱的Tony老师,价格再便宜也白搭。 我一直觉得建筑设计是个“脑力活”,没法完全用时间来衡量工作量。这种工作是个持续的过程,不像“散工”那样只管时间长短。有时候第一天啥也没画出来就在琢磨思路;过了两天灵感一来下笔如有神。 所以我觉得“人工时”只适合那种几天就能搞定的零星活儿,大多数建筑设计任务可没这么快能结束。 这几年李大师在两会上总在想办法让行业健康发展,设计费问题是他一直很关心的。按时给设计费比纠结怎么收费更重要。当然适当提高收费标准、体现设计价值也很必要,但现在行业里僧多粥少的现状下,谈“何不食肉糜”是不是有点不合时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