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石台县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通报了两起驴友违规进入保护区的典型案例,引发社会关注。两起事件不仅造成公共救援资源的无谓消耗,也折射出野外活动管理中的现实短板。 第一起事件发生于1月6日。来自滁州市来安县的驴友吴某某无视进山入口处“禁止进入”告知牌,依据手机导航软件轨迹擅自进入保护区核心区,试图攀登牯牛降主峰。因对地形不熟,其行进中迷路,于当日傍晚拨打12345热线求助。石台县政府随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卫生健康、林业等部门及专业救援力量赶赴现场。经过连续十余小时搜救,吴某某于1月7日中午安全撤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涉及的规定,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吴某某处以500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第二起事件更为复杂。1月25日凌晨,来自江苏、湖北、贵州三省四市的四名驴友自驾抵达奇峰村后,避开值班人员,无视沿途警示标识,沿东北方向道路徒步进入保护区实验区。上午7时40分左右,四人抵达高山草甸区域。随后,其中一人陈某某为避风且因不熟悉地形与同伴失散并失联。其余三人无力组织搜寻,遂原路返回并于中午报警。经多方联合搜救,陈某某于当日下午4时50分在保护区核桃坡处被成功救出。保护区管理机构对四人分别处以1000元罚款。 分析两起事件的原因,主要集中在以下上:一是部分驴友对自然保护区的法律属性和管理规定了解不足,将其等同于普通景区;二是对手机导航软件过度依赖,产生“有轨迹就安全”的错觉,忽视野外风险;三是少数人抱有挑战极限、追求刺激的心理,对警示标识置若罔闻;四是保护区周边的管控仍有提升空间。 两起事件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首先,政府部门和专业救援力量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本可用于处置更紧迫的突发灾害。其次,违规进入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踩踏、遗留垃圾等行为会加剧脆弱生态系统的压力。再次,此类搜救增加救援人员的风险与负担。也应看到,类似事件频发,说明公众生态保护意识仍需深入提升。 牯牛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国家重点保护的生态资源,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的功能分区有明确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核心区禁止任何人进入;缓冲区禁止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实验区的参观旅游活动也须按管理机构编制方案组织实施。这些规定源于生态保护需要,并非随意设定。 为减少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需综合施策。保护区管理机构可完善警示标识,在关键路口增设更醒目的提示;强化与地方政府、公安等部门联动,对周边村镇开展常态化巡查;健全举报机制,鼓励公众发现并反映违规进入行为。同时,加大普法宣传,通过媒体、学校、社区等渠道提升公众对保护区管理规定的知晓度。针对驴友群体,可倡导行业自律,推动俱乐部和组织者加强安全教育与行程管理。导航软件提供商也可在涉及保护区的路线规划中增加风险提示与限制提醒。 从长远看,生态文明建设离不开全社会参与。保护自然保护区不仅是管理部门的职责,也需要每位公民在行动上守规矩、知边界,把对自然的热爱落实为对生态的尊重与保护。
自然保护区是留给子孙后代的生态财富,不是冒险者的游乐场。这两起事件再次提醒人们:生态保护与生命安全都不能拿来“试一试”。只有法律约束、技术提示与公民自觉形成合力,才能守住绿色底线,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