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发文推动医保资源向基层倾斜 慢病患者可享最长12周长处方 分级诊疗格局加速构建

问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承担着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管理的“网底”角色,但一些地区仍存资源供给与群众需求不匹配的情况:基层机构运行保障偏弱,医保资金分配和支付政策对基层的激励不够;部分便民服务价格项目落实不到位,家庭医生签约与医保支付衔接不紧;药品供应与处方流转机制仍需完善;结算周期较长也影响基层资金周转和持续服务能力。群众就医“向上集中”和基层“接不住”并存,分级诊疗效果仍有提升空间。 原因:一上,人口老龄化叠加慢性病高发,使医疗需求呈现“高频、长期、连续”的特点。基层最适合承担随访、复诊和用药管理,但现有制度基金总额编制、绩效考核和价格体系等,对基层服务价值体现不足。另一上,紧密型医共体加快推进,需要医保支付与医疗服务供给侧改革同向发力,稳定预期、形成合力。同时,部分地区医保经办与医疗机构结算流程仍较繁琐,影响政策红利及时落到基层。 影响:此次文件聚焦“强基层”的关键环节,预计将带来多方面变化。其一,优化区域总额管理,年度新增医保基金适当向基层倾斜,并明确医共体结余分配向基层倾斜,有助于增强基层机构可持续运行能力,稳定医务人员队伍。其二,待遇端强化门诊保障,提出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居民医保门诊统筹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50%,并落实住院差别化待遇、合理确定基层住院起付线,将更有效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分层就医。其三,允许基层为符合条件的慢病患者开具单次不超过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且不纳入门诊次均费用等考核,既减少患者往返次数,也便于基层开展连续健康管理,提升就医体验。其四,推进即时结算与预付政策,符合条件的基层定点医疗机构结算时长逐步压缩至申报后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提出自2028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年度清算,将明显缓解基层资金周转压力。 对策:围绕上述目标,文件从供给、支付、价格、保障和经办服务等环节作出系统部署。 ——在定点与资源配置上,要求在合理规划基础上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基层机构纳入定点;医疗救助定点在乡镇(街道)层面至少覆盖1家基层机构,夯实“家门口”就医网络。 ——在价格政策上,指导基层用好上门服务费、安宁疗护费、家庭病床建床费、互联网诊查费(复诊)以及中医、康复等项目;同时优化一般诊疗费水平与服务价格体系,对部分均质化程度较高的项目推动区域协同,促使不同层级机构形成分工,减少“同质化竞争”。 ——在支付方式改革上,鼓励探索门诊按人头付费与慢病管理相结合,并强化与家庭医生签约联动,探索将签约居民门诊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或家医团队;住院上巩固按病种付费的质量与效率,动态调整分组方案,遴选更适宜基层的病种,提高支付政策与基层能力的匹配度。 ——在用药保障上,提出健全“三级”用药衔接联动机制,完善医共体内采购、配送、使用一体化管理,实现处方规范流转、供需精准匹配;加快推进医保药品有关平台建设,扩大集采政策在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中的覆盖范围,提升可及性与可负担性。 ——在经办与结算上,落实预付、拓展即时结算、规范清算流程,并鼓励有条件地区降低医保服务质量保证金比例,以制度方式减轻基层财务压力、提升服务效率。 前景:总体看,这若干举措把医保政策导向与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更紧密地衔接起来,将“资金怎么分、价格怎么定、支付怎么付、药品怎么保、结算怎么快”串成闭环,有利于推动更多常见病诊疗和慢病管理留在基层,促进医共体内部资源整合与上下转诊更顺畅。下一步,政策效果关键在地方细化落实:既要守住基金安全底线,完善绩效考核与数据治理,也要把长期处方、家庭医生签约与慢病管理做深做实,推动基层从“能看病”向“管健康”转变。同时,应加强对便民服务项目的规范管理和质量监督,确保群众获得“就近、可及、连续、安心”的服务体验。

此次医保新政出台,意味着医改“强基层”上进入更实质的推进阶段。通过医保支付发挥导向作用,带动资源配置和服务模式调整,既呼应医疗服务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的转变,也为构建更高效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关键支撑。下一步仍需在执行监测、流程再造和数字化支撑诸上持续完善,推动“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医疗服务”从目标加快走向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