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81年,原国家劳动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文件中规定了职工丧假的相关内容。这个规定从那时起一直沿用至今。然而,现在的社会现实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导致现行的丧假制度严重滞后于时代的发展。 在2026年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罗天就这个问题正式提出建议。罗天是广西桂林图书馆的副研究馆员,她呼吁要扩大丧假的适用范围并延长假期时间。她认为应该把丧假对象从原来仅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扩展到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配偶的父母等近亲。同时,根据地域距离不同,给员工增设“路程假”。 罗天指出,在很多发达国家,如德国和法国等国家,丧假覆盖范围非常广泛,包括祖父母、兄弟姐妹甚至姻亲。而我们国家现行的规定却远远不够。就连亲哥哥去世都不算“法定丧假事由”,这显然与我国传统伦理中的“孝亲敬老”和“手足情深”相违背。 罗天通过调研发现,很多企业对于员工请假送葬并不重视甚至还设置障碍。一些私企员工坦言,“请丧假要看老板脸色”,“先靠人情”来解决问题。这种做法让本来就已经悲痛万分的员工还得低声下气地求假,让他们感受到了尊严的缺失。 这个问题也引起了广泛关注。去年有一位男子因哥哥病危请假回乡送葬,结果被公司以“旷工”为由直接辞退了。虽然最终法院判决他胜诉并获得赔偿7000多元,但那几天他依然被算作“无故缺勤”,没有一天是法定的“丧假”。这个案例刺痛了很多人的心。 罗天建议分两步走解决这个问题:第一是扩大丧假适用对象;第二是差异化设定假期天数。除了现有的直系亲属外,还应明确把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公婆和岳父母纳入保障范围。对于长期共同生活且形成实际抚养关系的亲属也应酌情考虑给予假期。同时根据不同情况给予不同天数的假期:父母、配偶、子女和兄弟姐妹去世给予3到5天丧假;祖辈以及配偶父母去世给予3天;若需跨省奔丧则额外增加1到2天“路程假”。 这个建议不仅符合传统丧葬习俗还考虑到现代人的地理困境。法律虽然可以判决个案公正但无法填补制度空白。 现在我们需要认识到:丧假不是福利而是基本的人文关怀。一个社会的文明程度不光要看它如何对待成功者更要看它如何抚慰失亲之痛。 是时候让40年前的老规定跟上21世纪的人情冷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