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介入校园欺凌治理:监护人赔偿担责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成常态

问题: 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但部分家长以“孩子还小”“只是玩闹”为由推卸责任,导致问题继续恶化。最高法最新公布的案例中,9名15至16岁的学生长期对同学实施肢体和精神欺凌,造成受害者身心严重创伤。有一点是,涉事家长要么疏于管教,要么教育方式简单粗暴,甚至在事发后以“已经罚款”为由拒绝承担更多责任。 原因: 法律专家分析,此类现象背后有三个主要原因:一是部分家庭监护缺位,父母将教育责任完全推给学校;二是对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后果认识不足,误以为欺凌只需经济赔偿;三是家校协同机制不完善,未能形成有效的欺凌预防闭环。《民法典》第1188条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监护人对未成年人的侵权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情节严重者还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责任。 影响: 本案的判决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法院不仅判令家长全额赔偿医疗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还创新性地发出9份《家庭教育指导令》,强制要求家长参加法治教育和亲子沟通课程,并由社工机构监督执行。同时,涉事学校因管理漏洞收到司法建议书,需完善反欺凌制度。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检察机关受理的校园欺凌案件同比上升12%,此类判决将推动各方更加重视未成年人行为矫正。 对策: 司法机关正在构建“三位一体”治理体系:家庭层面,通过法律手段强化监护责任意识;学校层面,建立早期预警和心理干预机制;社会层面,推动社区工作者和法律援助机构参与帮教。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研究员表示:“家庭教育指导令不是简单的‘补课’,而是通过司法介入规范家庭教育。”多地法院还将此类案例纳入“法治进校园”宣传内容,提升公众认知。 前景: 随着《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我国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正从事后惩处转向事前预防。专家建议,未来需进一步明确校园欺凌的认定标准,建立全国性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数据库,并扩大社工组织在家庭教育评估中的作用。最高法表示,将继续发布典型案例,推动形成“欺凌必惩、失职必究”的社会共识。

根治校园欺凌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家长必须明白——养育孩子不仅是抚养义务——更是法律规定的监护责任。当孩子的行为伤害他人时,家长不能以“年纪小”为借口逃避责任,而应通过赔偿和教育等方式弥补过错。法律的严肃性不仅在于惩罚错误,更在于引导正确的行为。只有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职责、学校完善防控机制、司法机构依法处置,才能为未成年人创造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每个孩子的成长都关乎未来,用心教育才是对他们最好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