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入室抢劫未遂获刑三年

在这个案子里,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给入室抢劫未遂的张某判了三年有期徒刑。故事发生在北京市顺义区的一个居民小区里,夜深人静的时候,一个刚满18岁的小伙子盯上了一个下班回家的单身女性。他一直跟着她,直到她回到家开了门,就动手控制住了她,想要钱。受害人当时没慌神,借着自卫把他吓跑了,还马上报了警。警察根据监控录像很快锁定了嫌疑人,然后就在他暂住的地方抓住了他。 调查发现,张某在案发前经济上挺困难的,跟父母要帮助没要到,就动了歪脑筋。他在口供里说,之前他也在这个小区盯上过别的单身女性,但因为害怕没敢动手。检察院觉得他这是非法占有财物,虽然最后自己停手了,但性质还是抢劫。 顺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用暴力闯进别人家里侵犯了人身和财产安全,危害性很大。虽然没抢到东西也没伤人,但根据抢劫罪的原则不能免除刑罚。法院考虑到他年轻、家里人没管到位等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判了他三年有期徒刑,还要罚六万块钱。 审判长在庭上说,判案子不光是处罚人,还得教大家怎么做事。对于那些专门盯单身女性的坏人,司法机关会一直盯着打。这个判决也让我们看到青少年在成长过程中可能会有经济压力、心里有疙瘩还有法治教育不够的问题。这得家庭、学校和社会一起来管。 法律不允许暴力犯罪破坏安全底线。这次判决表明司法机关会严厉打击侵害人身财产的行为,也支持大家正当自卫的权利。在建设更平安的中国时,司法机关会继续打击重点犯罪类型。同时也希望家庭和学校能帮到这些年轻人,从根源上预防犯罪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