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单迟到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旷工。hr们要记住这三点,免得再因为类似的事情给自己

陈某的这张病假单迟到了,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旷工。HR们要记住这三点,免得再因为类似的事情给自己找麻烦。 事情是这样的:医院给陈某开了病假单,可他就是不交给公司。结果连续36天,他虽然人在医院,系统里却显示他旷工。公司要给他解除合同,他也不乐意。仲裁委最后给了明确的答案:虽然陈某享有医疗期,但他没按流程请假,公司多次催也没用。所以公司解除合同没问题,赔偿金也不支持。 仲裁委的逻辑很清晰:第一次就诊那天病假单没盖章,这没关系,他完全可以把后面盖章的单子都交上来。一个多月里公司三次书面催他,他都不理。直到最后一天才补交证据,这时候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员工和企业都有责任:员工请病假不能光自己知道就行了,就诊完得马上把医院的单子交上去。现在都电子化了,拍照、扫描、快递或者直接用OA上传都行。如果因为懒而没按时交,可能就会被开除。 用人单位这边也得把制度写明白,“病假当天要交书面材料”之类的条款得放进员工手册里让大家签字。催人的时候得留证据,短信、邮件、书面通知都行。还可以给个1到2次的补交机会,但必须在制度里写清楚。 给HR们三条硬规矩:建立电子档案把每次的资料都存好,系统还能提醒逾期。搞个三级审核流程让直接上级和人事专员都签字确认。“旷工”可以写进制度里,但别滥用了把正常的问题搞成违法解除。 最后总结一下:一张单子迟到并不等于旷工,但一直不交就是旷工了。员工要及时按规矩办事;单位要定好规则留好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