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个别地方和部门仍存在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民事经济纠纷、超权限查封扣押企业财产、违规采取人身强制措施等情况,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影响市场活力。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专项监督的成效,传递出依法保护市场主体、规范权力运行的清晰信号。问题的一个关键原因,是对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把握不准。一些执法司法机关在处理企业间商业纠纷、债权债务关系时,过度动用刑事手段,将民事争议“刑事化”,使企业及有关人员承受不必要的强制措施。此外,部分地方存在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查扣冻”行为,直接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此外,一些案件立案后久拖不决,既不撤销也不移送,形成“挂案”,让企业和企业家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 这些问题带来的影响体现在多个上。经济层面,企业资金被违法冻结,经营周转受阻,发展空间被压缩。权利层面,企业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被违规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人身自由受到不当限制。预期层面,执法司法不规范削弱企业家的安全感和投资意愿,不利于形成稳定、透明的营商环境。 检察机关监督纠正工作取得实效。涉企强制措施监督上,共监督解除、返还违法“查扣冻”资金26亿余元,依法变更人身强制措施820余人。清理“挂案”上,推动清理涉企刑事“挂案”4300余件,减少案件久拖对企业经营的影响。刑民区分上,监督纠正以刑事手段介入民事经济纠纷210余件,推动回归法定轨道。 典型案例反映了问题的突出表现,也说明监督的必要性。在一起案件中,某公司负责人为打击竞争对手,勾结公职人员伪造证据、指使他人报假案,致使多人被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纠正,相关责任人最终以徇私枉法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既纠正了违法办案行为,也维护了法治底线。又如,另一起案件中,立案管辖依据不足,执法机关未作充分甄别即超范围冻结多家企业及相关人员账户资金,且案件事实不清、证据薄弱。检察机关依法监督解除超范围冻结资金6800万余元,及时解除多名公司高管及代理商强制措施,并依法作不起诉处理,纠正了执法偏差。 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关键在于守住法治边界。检察机关要持续加强对违法查封、扣押、冻结等涉企强制措施的监督,重点盯紧超权限、超范围、超数额、超时限的“查扣冻”行为;加强对涉企人员人身强制措施的监督,确保其适用合法、必要、适度;强化对涉案财物移送、流转、处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寻租;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干预民事经济活动,维护平等主体间正常的交易秩序。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对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司法以及“以刑代民”等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既是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及时回应,也是对权力边界的再明确。把“监督纠偏”的成果固化为“制度防偏”的机制,才能让市场主体在可预期、可依赖的法治轨道上安心经营、放手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固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