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植物油作为日常生活必需品,其质量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2025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将食用植物油市场专项整治作为重点工作,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强化监督执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取得显著成效。
从查处情况看,违法主体数量庞大、违法行为多样。
全年共立案查处违法主体2581家,罚没金额达6964万元,依法移送公安机关44件,充分表明食用植物油市场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这些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掺假掺杂、以次充好、虚假标签标注、非法添加有毒物质等多种形式,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违法主体的作案手段。
云南曲靖市沾益区一家食用植物油企业采用多种欺骗手段进行违法经营。
该企业将菜籽油与大豆油混合后冒充纯菜籽油销售,将临期橄榄油与散装葵花籽油混合冒充进口产品,通过虚假标签误导消费者,甚至冒充他人商标进行销售。
经查处,市场监管部门对该企业及责任人作出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共计265.38万元的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实施5年从业禁入。
更为严重的是,部分违法主体在食用植物油中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
广西南宁市一家食用植物油分装企业被查实在调和油中添加含有苏丹红的"芝麻油调色剂",苏丹红是国家明确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该企业自2025年2月至5月长期进行此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侦查,案件性质极其恶劣。
陕西西安一家食用植物油企业则采用大规模掺假手段牟取暴利。
该企业在标称为"纯正菜籽油"和"一级大豆油"的单一品种油品中分别掺入棉籽油,违法所得达2480.38万元。
同时还进行虚假标注,标签标示的配料内容与实际不符。
这起案件涉案金额巨大,性质恶劣,已被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相关责任人被实施5年从业禁入。
从问题成因看,食用植物油市场之所以存在如此多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部分违法主体利欲熏心,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
二是市场准入门槛相对较低,一些小作坊、小企业缺乏规范意识和诚信意识。
三是违法成本相对较低,在某些情况下难以形成有效的威慑力。
四是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容易成为违法主体的欺骗对象。
市场监管总局的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了执法的威慑作用。
通过公开通报典型案例,既惩处了违法主体,也向社会发出了明确的执法信号。
吊销食品生产许可证、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手段的综合运用,以及5年从业禁入等措施的实施,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
同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进行刑事处罚,表明对情节严重违法行为的零容忍态度。
展望未来,食用植物油市场监管需要进一步完善。
一是要建立更加完善的市场准入机制和监督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二是要加大对违法行为的监测力度,及早发现和制止违法行为。
三是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作,对涉嫌犯罪的违法行为依法移送,形成执法合力。
四是要加强消费者教育,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五是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食用油安全治理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
当265万元的罚单与5年从业禁入形成足够震慑,当监管的探头从生产车间延伸到超市货架,我们方能构筑起食品安全的立体防线。
此次专项行动揭示的不仅是违法企业的逐利冲动,更是对现代治理能力的深刻拷问——唯有让法治的牙齿更锋利,让社会的监督更透明,才能让百姓的油瓶子端得更稳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