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忘了那些在禁燃区放烟花的人,公安机关可是已经罚款了!

新春刚过,烟花爆竹安全问题再次敲响警钟。大家别光顾着图个吉利、“彩头”,还得防着“罚单”找上门。虽然高新区很多企业商家都开门做生意了,公安也祝大家生意兴隆,但别忘了那些在禁燃区放烟花的人,公安机关可是已经在罚款了!就在2月22日一大早,小营派出所的民警巡逻时,就把正在205国道西侧禁燃区违规放烟花的段某给抓住了。因为违反了相关法规,段某也被处以了行政罚款决定。就在同一天早上七点多,小营派出所又盯上了高新区龙城名郡北侧沿街房前违规放烟花的董某。董某的行为同样违法,也难逃处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其他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也给董某下了行政罚款决定。这可不是吓唬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里说得清清楚楚,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和地点放烟花,或者用不安全的方式放烟花,公安部门就得责令你停止燃放,还要处以100元到500元不等的罚款。哪怕构成了治安管理行为,也是要依法处理的。要是有人在办庆典、婚庆这些事的时候违规提供放烟花的服务,《滨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里也规定了,得让单位或者个人改正错误,还要罚1000元到5000元的款。为了咱们共同的蓝天,请自觉遵守规定别犯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