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出台新规强化全链条监管,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迈入规范化新阶段

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迅速发展,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持续增加。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司长王鹏表示,据研究机构测算,我国即将进入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阶段,预计到2030年,当年废旧动力电池产生量将超过100万吨。

做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既关系生态环保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关系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上已取得显著成效。

2025年,我国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量超过40万吨,同比增长32.9%,骨干企业锂、钴、镍等金属回收率处于国际先进水平。

然而,面对即将到来的动力电池规模化退役高峰,原有的管理框架在强制约束力上仍存在不足。

此次六部门联合发布的《管理办法》作为联合部门规章,法律约束力大幅提升,将为打通管理堵点卡点提供坚实保障,同步废止2018年出台的《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

创新管理制度是此次改革的核心亮点。

《管理办法》提出建立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数字身份证管理制度,这一举措充分发挥了数字技术对全链条监督管理的支撑作用。

该制度以动力电池编码为信息载体,关联生产、装车销售、换电、维修更换、车辆报废、电池回收、综合利用等环节信息,实现动力电池全生命周期流向监控与信息化追溯。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专属信息平台,为每个动力电池包生成唯一且动态的数字身份证,为全链条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龚进峰指出,废旧动力电池作为重要再生资源,吸引了众多经营主体参与回收,但同时也出现了不规范收售、拆解利用等乱象,严重扰乱了行业秩序。

《管理办法》是我国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领域的首部部门规章,增强了制度刚性约束,聚焦电池生产、车辆报废、拆解利用等关键环节,重点解决不规范收售废旧电池、车电分离报废、私拆滥解电池、缺乏执法依据、跨部门监管协同有待加强等痛点难点,并相应细化了管理要求,大幅提升了约束力度。

动力电池既含有镍钴锰锂等宝贵金属资源,也含有含氟化合物等有毒有害物质。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司副司长温雪峰强调,若不能规范回收,不仅会污染环境、浪费资源,还可能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

近年来,生态环境部门立足职责,坚持疏堵结合,主要开展了禁止非法、促进规范、畅通循环等方面的工作。

动力电池回收不仅关乎产业可持续发展,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实践。

从欧盟电池新规到美国《通胀削减法案》,全球主要经济体已将电池循环经济上升为战略竞争领域。

我国通过制度创新率先构建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既为新能源汽车产业筑牢绿色根基,也为全球资源循环利用贡献了中国方案。

这场涉及技术、政策和商业模式的系统性变革,正在重新定义"绿色交通"的完整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