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电商作为新兴商业业态,在促进消费、便利群众的同时,也成为食品安全风险的集中爆发地。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在近日召开的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上指出,当前直播间存在的食品安全问题日益突出,一些经营者以普通食品冒充特殊食品,肆意夸大食品功效,甚至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
监管部门的调查显示,直播电商食品安全领域存在三大突出痛点。
其一,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问题食品大量流入直播间,消费者难以辨别真伪。
其二,虚假宣传、夸大功效现象普遍,不少主播将普通食品冒充保健食品,暗示具有疾病治疗功能,对老年消费者的欺骗性尤为明显。
其三,食品类别信息混淆不清,消费者容易被误导,购买到不符合预期的产品。
这些问题导致消费者投诉频繁,维权困难,社会反响强烈。
为解决上述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在新规中设置了两大核心管制措施。
首先,明确了13类直播间禁售食品的具体范围。
包括用非食品原料生产、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含有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超标的食品;过期、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的食品;病死毒死或检疫不合格的畜禽水产肉类及其制品;无标签预包装食品;以及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其他食品。
这些禁止性规定直接针对食品安全的底线问题,为直播间食品销售划定了明确的"红线"。
其次,新规细化了10项直播行为禁令,重点规范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行为。
具体包括:不得使用技术手段改变食品真实感官性状,即禁止"滤镜带货";不得暗示食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或使用医疗用语;不得对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不得混淆普通食品、特殊食品、药品的概念;不得虚假宣传食品产地、成分、功能、适用人群等信息;不得发布未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信息;不得以食品安全信息形式发布检验数据、结果、报告;不得与食品检验机构共同以广告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必须以显著方式提示直接关系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信息。
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协调司副司长母兰表示,这些规定针对直播间"滤镜带货""夸大宣传"、混淆特殊食品与普通食品等突出乱象,为食品直播行为明确了操作"底线"。
新规的出台体现了监管部门以消费者为中心的理念,既保护了老年等易受欺骗的消费群体,也为诚信经营的直播电商企业提供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直播间不是监管盲区,食品安全更容不得“带货冲动”。
以制度划清边界、以责任压实链条,是治理直播电商乱象的关键一环。
随着新规实施和各方共同发力,只有让守法者有市场、让违规者付代价,才能把“流量”转化为“信任”,推动直播电商在规范中发展、在发展中更好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